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部署要求,以高水平法治护航全县高质量发展。近日,红安县委书记胡广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会议上,针对红安县实际情况,系统提出十一项硬举措,为加快建设大别山革命老区“两个更好”振兴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夯实人民调解基层防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织密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选优配强乡镇及重点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推动专职调解员全覆盖,建立“摸排—研判—调解—回访”闭环机制。聚焦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债务劳资、物业纠纷等高发领域,将矛盾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落实“一村一律师”制度。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确保每个村(社区)有一名联系律师、每个乡镇有一名专业法律顾问,采取“定时坐班+线上响应+巡回服务”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合同审查、法律咨询、纠纷化解等“一站式”服务,有效补齐基层法治人才短板。
强化弱势群体法律援助。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覆盖范围,重点做好农民工欠薪、妇女儿童权益、残疾人保障、老年人赡养等领域的援助工作。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受理流程,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的获得感,彰显法治温度。
打造法治惠民惠企实事品牌。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开展“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减证便民”等惠企利民行动。以企业和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梳理法治服务清单,推出一批具有红安辨识度的法治惠民惠企项目,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红安经验”,擦亮县域法治品牌。
攻坚重点破产案件办理。对全县范围内牵涉面广、长期未结、影响重大的破产案件进行专项梳理,坚持“一案一策”分类处置。强化依法处置与二次招商、资产盘活的有效衔接,畅通市场主体转型与退出通道,依法化解债务链条,最大限度释放沉淀资源,服务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严格执法监督与过错问责。深入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构建“事前指导规范、事中监测纠偏、事后评查问责”的全链条监督体系。事前强化执法指引和标准统一,防范风险隐患;事中落实全过程记录和动态抽查,及时纠正偏差;事后开展常态化案件评查,对反复出现同类错误的单位,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分类处置,整改成效与法治考核直接挂钩。对执法过错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启动问责,以刚性约束倒逼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乡镇赋权与执法改革。深刻把握乡镇承接部分行政处罚权是深化基层改革、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紧扣赋权事项清单,厘清县乡权责边界,健全执法责任制,确保权力交接顺畅。强化上下联动,摒弃“放权即放责”思维,做好赋权事项全流程衔接保障,统一执法文书、标准和程序,以程序合法、执法公正提升公信力。推动执法力量和资源下沉,确保下放权限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切实把赋权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实效。
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县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硬指标,坚决杜绝“告官不见官”。推动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庭前吃透案情、庭上实质回应、庭后主动履行,把每一次出庭应诉转化为生动的“法治实践课”,倒逼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
强化人大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主导作用,聚焦法律法规实施、行政权力运行、民生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工作评议等方式精准监督。通过“审议意见+问题清单+跟踪问效”机制,让监督“长出牙齿”,督促各乡镇和部门扛牢法定职责,确保工作经得起检验。
深化府院联动促“腾笼换鸟”。完善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在破产案件办理、涉诉资产处置、“两闲两低”清理等领域协同发力。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依规腾退闲置低效用地和沉淀资产,推动“腾笼换鸟”,为新兴产业发展和新项目落地腾出空间、扫清障碍,实现法治效力与发展效益的双赢。
铸就红色法治文化品牌。深入挖掘红安革命老区的红色法治基因,系统整理苏区法制建设史料,将红色元素融入法治宣传、矛盾调解、执法办案、社会治理全过程。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结合各自职能,联动建设红色法治教育基地,培育选树“红色调解室”“红色法庭”等特色标杆,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红色法治示范样板。
全县上下将以十一项硬举措为施工图,锚定目标、压茬推进,奋力开创法治红安建设新局面,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安篇章贡献更大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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