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本质是 “肉包铁”,安全防护弱,骑行时需格外谨慎。现实中,不少骑行者心存侥幸:“我反应快,能躲开”“路上车少,没必要戴头盔”。头部是人体最脆弱的部位,骑行者若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严重伤害。
案例一
2026年3月22日上午9时许,随州市曾都区淅河镇淅河大道与政务路交叉口,金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与由南向北通过的喻某驾驶的小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金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伤。
案例二
2026年3月2日下午1时许,仙桃市318国道长埫口镇潮愿村五组路段,周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与前方同向胡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现场发现,周某佩戴了安全头盔,事故中未受伤;而胡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严重受伤。事发后,胡某因颅脑受伤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案例三
2025年10月22日16时许,浠水县洗马镇柿树村十字路口,郭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后载1人)与张某某驾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乘人员倒地。万幸的是,两人均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得到有效保护,仅受伤无生命危险。
◆ 安全头盔是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发生交通事故遇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带来的头部损伤风险,大幅减少伤亡概率。
◆ 广大市民切勿因赶时间、嫌麻烦而忽视安全防护,无论是骑行还是乘坐电动自行车,都要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同时系紧头盔系带,杜绝头盔佩戴流于形式。
◆ 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时,需同步为16岁以下乘车人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 外卖、快递等行业从业人员,更要坚守安全底线,全程做好自身防护,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一图带大家学会如何正确佩戴头盔

湖北交警温馨提示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应做到:骑车戴头盔、乘车戴头盔、喝酒不骑车、不闯灯、不逆行,自觉严守交通法规,守护自身与他人出行安全,做到文明骑行、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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