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黄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卢志红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就一起盗窃电动车案件公开听取意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等参加听证。

基本案情
2025年3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化名)因一时情绪波动影响,将被害人停放于路旁的一辆未拔钥匙的二轮电动车私自骑走。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2850元。案发后,刘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全面介绍案件事实、证据及刘某具备的自首、初犯、赔偿谅解等关键情节。侦查人员结合侦查经过发表案件处理意见。刘某家属表示将严加管教,助力其回归正途。辩护人从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矛盾化解等角度发表意见。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针对案情、赔偿谅解等情况进行了深入提问,经闭门评议,一致认为该案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既体现法律威严,又彰显司法温度,有助于嫌疑人重返社会、化解矛盾。
深入开展法治教育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联合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进行了法治教育。“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你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情绪问题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借口,你今后一定要学会主动管控自己的情绪,生活中遇到压力,要多与家人沟通交流,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释放压力,遇事保持理性冷静,不能因情绪激动做违法犯罪的事”“家长要履行好职责,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管教和关心关爱,多陪伴引导孩子,主动沟通疏导,共同督促他改过自新、遵纪守法”。
听证会现场,刘某深刻悔悟,表达了对被害人的歉意和改过的决心,“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一时糊涂做了这样的错事,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失,也给我家人添了很大的麻烦,感谢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感谢被害人对我的谅解,我一定好好做人,好好工作,以后再也不干这种糊涂事了。”
此次公开听证,是黄州区检察院“明刑·东坡”品牌理念的生动实践。该院传承苏东坡先生“宽严相济”的千年司法智慧,不机械司法、不就案办案,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兼顾法理情统一,以公开听证保障司法公正、传递司法善意,实现惩戒犯罪与教育挽救并重、化解矛盾与社会治理并行。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耕“明刑·东坡”品牌建设,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民心,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注入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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