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代京杭大运河到现代长江经济带,内河航运始终是中国经济的主动脉之一。我国内河航运通航里程超12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一。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提到,长期以来,内河航运领域的法律规范主要依赖民法典等一般法,刚刚修改的海商法也无法覆盖内河航运领域,内河航运领域缺乏系统具体可操作的立法,陷于无法可依的困境。
游劝荣代表建议,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的实施,实现长江保护法的要求,落实长江大保护的各项措施,迫切需要在总结内河航运行政管理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一部全国统一适用的内河航运的专门法律,以规范内河航运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规范内河航运行政管理和司法活动,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利,维护内河航运的正常秩序,促进长江经济带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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