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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又有一批“女婿”被查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26日17:10 来源: 湖北交警

“只喝一瓶啤酒,没事!”

“农村路偏没人查酒驾!”

“夜间交警查得少!”

······

别听!别信!别侥幸!

湖北交警持续严查酒驾醉驾

再次酒驾被查,后悔自扇耳光

2月21日(大年初五)21时许,武汉交警在藏龙大道与龙苑路口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时,查获驾驶人苏某涉嫌酒后驾驶。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苏某表示“只喝了一瓶啤酒,以为查不出来”,后悔不已,当场不停扇自己耳光。进一步核查发现,苏某曾于2024年8月因饮酒驾驶被查处,本次行为已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行政拘留、罚款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喝了!开了!撞了!

2月18日(大年初二)18时许,东某驾驶小车行驶至沪渝高速巴东段张家冲隧道时,追尾前方小车。高警五支队民警接警后迅速前往现场处置,发现东某身上散发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9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东某表示,自己中午喝了一杯白酒,下午有急事便驾车出门。进一步核查发现,东某曾于2024年7月因饮酒驾驶被查处,本次行为已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行政拘留、罚款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偏僻路段,没有交警?

2月18日(大年初二)15时许,襄阳交警在襄州区伙牌镇郜马路冯洼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查获驾驶人彭某涉嫌酒驾。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9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经查,彭某以为该路段比较偏僻,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于是驾车行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夜间不查酒驾?

2月20日(大年初四)21时许,随州交警在曾都区编钟大道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一辆黑色小车在临近检查点时车速明显放缓,并试图缓慢靠边,民警随即上前查看。交流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黎某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经查,黎某当晚与朋友聚餐,认为夜间交警检查少、路程不远,便酒后驾车回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开窗,酒气都漫出来了

2月19日(大年初三)21时许,十堰交警在红塔镇塘溪大桥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在检查一辆黑色小车时,驾驶人任某一摇下车窗,民警便发觉有一阵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任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哪怕只喝一口酒

也绝不能碰方向盘!

酒醉驾违法代价巨大

一时侥幸,一生追悔

切勿以身试法

法律成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犯罪行为。

酒驾=暂扣6个月驾驶证+2000元罚款+记12分

醉驾=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危险驾驶罪)+5年/10年/终身禁驾(营运车辆)

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经济成本

保险不赔。酒驾一旦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有权追偿。

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需要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公职人员醉驾被“双开”,工作收入就没有了。

精神成本

酒驾、醉驾被查处,会面临各种处罚,精神折磨难免。

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醉驾会留下案底,影响申请办理出国签证等。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疲劳程度等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此时驾车行驶,会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相当于“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湖北交警提醒

珍爱生命 拒绝酒驾

请广大驾驶人

严守安全底线 勿触法律红线

【责任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