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据悉,本次发布的全国典型案例共6件,其中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万里茶道(五峰段)文化遗产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典型案例
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督促保护万里茶道(五峰段)文化遗产资源
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建议 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线性文化遗产 文物本体损坏 整体性保护
【要 旨】
针对线性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中存在的文物原状与历史风貌严重受损、文物缺乏基本安全保护等侵害公益情形,检察机关针对不同违法情形开展精准监督,推动线性文化遗产从单体遗迹碎片化保护向整体性保护转变。
【基本案情】
万里茶道是17世纪兴起的以茶叶为大宗货物的中蒙俄之间的商贸大通道,习近平总书记将之喻为“世纪动脉”。万里茶道五峰段作为重要茶源地和关键转运节点,留存石桥、碑刻、摩崖石刻、古茶园等58处遗迹(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9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130余公里古茶道(1段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段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段未定级)。由于地处偏远且多数遗迹保护级别较低,多处文物本体以及历史风貌受损,大量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缺乏基本安全保护,茶源地的古茶树遭人为破坏,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2024年12月,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五峰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线索,初步核实后于2025年1月9日立案。通过无人机航拍、现场勘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查明:一是文物保护单位存在违规搭建和自然损毁问题,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汉阳桥段古茶道、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楠木古石桥等4处文物本体上建有通信杆、水泥桩等设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百顺桥碑、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柴埠溪古道碑等5处碑刻风化严重,有濒临灭失的风险;二是古茶树种质源保护缺失,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楠木桥村古茶园内212株200年以上古茶树未设保护标识,周边2810株同树龄古树未纳入保护体系,面临砍伐移栽风险;三是柴埠溪段、百年关段、苏家河段、石梁司段共43公里古茶道处于无标识、无管护、无监管的状态,出现石板断裂、杂草丛生等问题,已引发多起游客摔伤事故,部分路段被侵占用作菜地。
2025年1月17日,五峰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物专家等召开听证会,与会单位就加强万里茶道五峰段全方位整体保护达成共识,并进一步明确相关行政机关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五峰县检察院分别向县文旅局、县林业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县文旅局依法全面履职,恢复受损文物的原始风貌,加强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监管;建议县林业局做好古茶树资源普查工作,对符合古树名木条件的古茶树落实保护措施,做好古茶树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检察建议发出后,五峰县文旅局、林业局积极采取整改措施,3月17日,分别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县文旅局依法拆除4处违规构筑物,恢复了文物历史风貌,对5处受损古碑刻实施抢救性保护,对4段未定级古茶道统一悬挂文物保护标志、建立“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档案,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巡查管护机制,并启动县级文保单位申报。县林业局对2810株古茶树完成GPS测绘建档,实现一树一档数字化管理,为3022株古茶树设立保护标识和监控设施。
2025年3月20日,五峰县检察院组织人大代表、文物专家、“益心为公”志愿者及行政机关代表开展整改效果评估,经现场核查确认,违建设施已拆除,古茶道完成清障修缮,古茶树全部建档挂牌保护,各方一致认可整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有效恢复了文物历史风貌。2025年4月2日,五峰县检察院依法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典型意义】
线性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文明延续的重要廊道,面临着建设性破坏、生态资源损毁等情形。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聚焦监管缺位、保护碎片化等问题,通过法律监督推动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从末端处置向源头治理的转变,为线性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司法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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