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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盯妇孺行窃 累犯惯偷再领刑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8日11:19 来源: 华容区检察院

熙熙攘攘的菜市场

人头攒动的公交车站

清晨拥挤的早点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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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原本充满人间烟火气的地点,却成了扒窃惯犯胡某某眼中的“富矿区”。近日,由华容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胡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华容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这已经是胡某某自2012年以来,第七次因为盗窃被判处刑罚。

案情回顾

2024年10月3日至7日期间,胡某某先后流窜至鄂州市华容区、大冶市、黄冈市等地,专门选取繁华商圈、菜市场、公交站台等人员密集场所,趁人不备,三次实施扒窃,盗得三部手机及500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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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AI生成)

胡某某作案手法“娴熟”,常以挎包、塑料袋等作为掩护,专挑女人和老人作为扒窃对象,趁被害人注意力分散时迅速下手。10月3日在鄂州市华容区一车站,胡某某趁被害人搬婴儿车上公交车时顺手就扒得手机一部,转身又在车站旁的包子铺门口,趁一名老人抬手拿包子的瞬间夹走老人挎包内一红包,内有500元现金。10月7日,在黄冈市团风县某菜市场,胡某某又趁被害人俯身挑选蔬菜时,仅用时两秒便从该女子外套口袋内盗走一部手机。

“我不敢到别人的店铺去偷东西,你们可以看我的前科记录,我从来都是扒窃手机,选择女人作为目标,女人警惕性差,捉到了我就把手机还给别人,相对安全一些。要是身体强壮的男的,或者店铺里面,被人发现是要挨打的。”谈及作案对象时,不久前才刚刑满释放的胡某某竟毫无悔意,还头头是道。

“多次因同一罪名被刑事处罚仍不思悔改,必须通过严惩形成震慑。”面对“劣迹斑斑”的胡某某,承办检察官认为,虽每次扒窃金额不大,但短时间内多次作案,且多次因同类犯罪被判刑,依法应当认定累犯,从重处罚。

检察官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次盗窃,终身记录;累犯重罚,悔之晚矣。任何妄图挑战法律底线、践踏社会秩序的行为,终将付出沉重代价。同时,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妥善保管财物。尤其是女性朋友和老年群体,更要时刻留意身边的异常情况,发现被盗及时报警,共同织密社会安全防护网。

人流密集,提高警惕

财物贴身,防盗防失

平安出行,牢记心间

【责任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