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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协作+公开听证,保障农民工劳有所得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4日17:11 来源: 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

“既然企业有困难我们也愿意体谅,只要企业老板按协议约定的时间结清工钱,我们就安心在家等,也不到处信访了。”2025年3月19日在东沟镇综治中心召开的听证会让余某则、何某长等38名讨薪的农民工安心了......

2023年以来余某则、何某长等38名农民工受梁子湖区某园林公司委托,在该公司苗圃基地从事苗圃移栽、除草、施肥等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仅凭用工结算单核算工资。该园林公司以资金困难为由拖欠上述农民工2023年工资共计14万余元。期间,上述农民工讨要工资无果后曾集体到镇政府、村委会、区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信访。2025年1月,区劳动监察大队向该园林公司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支付。同年2月,区劳动监察大队将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线索移送本院。

本院受理线索后,通过调查走访,查明该园林公司拖欠农民工事实属实,经告知38名农民工依法向本院申请支持起诉。同时,考虑到该38名农民工年龄大部分超过60岁,随后通过区司法局为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另查明,该园林公司在当地小微企业中信誉较好,近两年因为苗木种植存活率低、销售效益不好从而导致无法及时给付农民工工资。


为让当事人面对面解决矛盾,发表各自意见,尽快帮助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本院决定在东沟镇综治中心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东沟镇巧巧工作室工作人员、律师和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评议。同时,还邀请了区总工会、区劳动监察大队协助化解矛盾纠纷。

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就支付工资的方式和支付期限充分发表意见,园林公司承诺今年5月底第一批苗木销售后,立即将拖欠的14万工资款支付给农民工,农民工代表也表示理解企业的难处。通过区总工会、区劳动监察大队和听证员的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38名农民工与该园林公司签署调解协议。

此次听证会,梁子湖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积极与区总工会和区劳动监察大队协作配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入驻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前沿阵地作用,多部门协同着重从实质上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