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法治频道 > 法治要闻

湖北大冶:以多元化救助机制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4日22:03 来源: 人民网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以打造多元救助帮扶格局为着力点,加大对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力度,靠前服务、突出重点,变“上门求助”为“上门救助”,确保符合救助条件者“应救尽救、应救即救”,以实际行动化解社会矛盾,传递检察温情。

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2023年7月31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委政法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民政局等12家单位联合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定期会商等方面达成共识,整合救助资源、拓宽救助渠道,救助主体实现多元化。

年仅13岁的小美(化名)是一起刑事案件受害人,因案被诊断为急性创伤后应激障碍,全家仅靠父亲打零工维持生计,生活十分困难。在确认小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有自残倾向和厌学情绪后,该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仅在十个工作日内就为小美争取到一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考虑到小美家在河南省鲁山县,心理疏导和转学等问题都需要当地有关部门配合,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向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检察院递交线索移送函,取得该院的接力帮扶。这是该院打破单一救助模式,联合申请人所在地,构建“一案、两地、多方联动”的司法救助新形式,给予小美一家多元化、全方位救助。

该院注重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综合运用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等检察救济途径,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罗某某司法救助案,除申请司法救助金外,还向罗父发送《督促监护令》启动临时监护机制,启动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帮助罗母取得抚养权,制定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引导母女双方建立双向亲情链接。针对罗母工作尚不稳定、暂无经济能力抚养的实际情况,联合武昌区人民检察院为其母落实公益性岗位,帮助罗某某转至武汉市某公立幼儿园并协调减免学费。

该院还充分发挥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优势,在“一次性”救助之外探索“源泉式”救助,实现从经济救助、民政补助、法律援助、教育资助、心理关怀、就业指导等方面全方位救助,实现救助效果最优化。

该院主动将司法救助对象从单一的刑事被害人、民事申诉人拓展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群”,未成年人、退役军人、残疾人、困难妇女等特殊群体,确保“应救尽救”。(刘家云 杨运红)

【责任编辑:张扬】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