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最近手头宽裕吗?想挣点外快吗?”
“正好生活费不够了,怎么挣?”
大龙(化名)这么问着同学鹏子(化名),正在忙着找兼职的鹏子立马来了兴趣。
经过大龙的介绍,鹏子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大龙使用,用于资金转移和取现。如果银行卡被锁定,需要鹏子配合去银行解冻。
这操作,鹏子好像在学校组织的反诈宣传课堂上听过,很像是“两卡犯罪”“借卡跑分”,但一想到只要把银行卡借出去,就能赚几百块钱,鹏子仍然选择将银行卡借给大龙了。
就这样,鹏子开始按照大龙的交代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使用,并按照大龙的要求,进行资金转移和取现,一番操作下来,就赚了八百多块。
好景不长,不久后,鹏子和大龙就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二人的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二人一道被拘留的还有几个同学,都是经过大龙的介绍,提供银行卡给大龙的上线使用从而违法犯罪的。
经过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鹏子和同学都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过错,主动退赃,并赔偿被害人损失。考虑到几位同学犯罪情节轻微、充分认识到自身过错、社会危险性较低,检察机关对鹏子等3人做出不起诉决定,要求三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
鹏子和两名同学一道来到社区,积极参与到社区的反诈宣传、社区引导等日常工作中,在30个小时的社会公益服务中反省自己。
“经过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我们认识到了提供银行卡给别人使用的危害性,对自己为了几百块的报酬参与转移涉诈资金感到无比的后悔。通过公益服务我们也认识到脚踏实地的重要性,以后一定认真学习,提高辨别能力。”公益服务后,鹏子和同学们在总结中写到。
公益服务完成后,鹏子和同学们重新回到校园继续学习,希望他们以案为诫,通过学习创造属于自己的前程。
而大龙因还涉及其他犯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公正审判。
什么是两卡犯罪?
“两卡”指的是手机卡和银行卡。“两卡”犯罪则是指非法出租、出售、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
如今信息技术蓬勃发展,“两卡”(银行卡、手机卡)逐渐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部分在校学生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容易被贩卡团伙拉拢、利诱成为犯罪“工具人”和“帮凶”。
检察官提醒
今日出借一张卡,明天警察上门查!在校学生更要提高警惕,不被不义之财蒙蔽了双眼,稀里糊涂成了犯罪的帮凶。
检察官介绍:“今年以来,嘉鱼县检察院办理了多起涉在校学生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案件,多是在校学生为了赚取报酬出借银行卡。希望大家能够以案为鉴,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远离犯罪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