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鄂州市梁子湖区检察院与大冶市检察院开展协作办案,对两起跨流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会商,并通过现场走访的方式共同调查取证,了解生活污水直排的整改进度及养殖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保安湖位于长江南岸,跨鄂州市和大冶市,为长江水系的组成部分。2024年4月23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向梁子湖区检察院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鄂州市梁子湖区梁子镇镇区居民生活污水经梁子镇东湖南路排口和东湖北路排口,直排到大冶市保安湖子湖桥墩湖。梁子湖区检察院受理线索后,多次联合大冶市检察院、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看现场,委托检测水质、调取“三定”方案等,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行政单位的措施及意见,厘清行政机关职责,并向三家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涉案现场位于鄂咸高速、石油管道附近,整改难度大,两地公益诉讼检察官联合巡查保安湖,对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整改情进行跟踪,行政单位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整改措施及预期效果,已将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将继续完善管网建设,系统治理水污染,实现雨污分流,确保污水不进入保安湖。
此外,鄂州市梁子湖区检察院向大冶市检察院移送一条位于两地交界处养殖场排放物污染水库的线索,双方通过实地走访,询问养殖场承包户后,凝聚了协作共识,两地检察官将在后续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厘清职责分工、协作取证等方面共同努力,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提升“检护民生”的力度,协同推动跨流域污染治理。
本次两地检察院打破区域壁垒协作办案,是深化环梁子湖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下一步,鄂州市梁子湖区检察院将协同各方,用制度、用法治护蓝增绿,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护航梁子湖流域绿色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