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法院司法能力水平,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助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8月30日上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湖北研究基地(湖北省人文社科基地)调研点在洪山区法院和平法庭揭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家治理学院院长陈柏峰,全国人大代表李刚,洪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曹跃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师生代表,洪山区法院全体党组成员和相关领导参加仪式。
自由座谈环节,与会人员就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研究融合,更好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展开了热烈的探讨。
李 刚
全国人大代表
“建议和平法庭进一步做深做实专业化法庭的工作,扩展到其他类型的案件,通过制发司法建议等形式,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曹 跃 武
洪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和平法庭在助推和平街道化解矛盾纠纷中起到了积极作用,要进一步融入基层治理,积极与派出所、司法所联动协作,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切实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
石 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老师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不仅要做到‘送法下乡(社区)’,也要‘送法入政府’,为更多单位、组织做好法治参谋,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助力法治政府改革。”
甄 爱 军
洪山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洪山区法院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将以调研点成立为契机,互学互促、共同提升,为法治建设贡献更多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
洪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邢勇表示,和平法庭将继续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审判职能优势,发挥协调联动的优势,高度重视与街道党工委、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多部门的联动协作,助推矛盾纠纷就地实质化解。依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湖北研究基地(湖北省人文社科基地)调研点,积极参与院校共建,强化沟通互动,促推司法实践和法学研究有机融合,创新探索更具洪山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品牌,提升人民法庭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家治理学院院长陈柏峰教授强调,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在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在新时代新形势下,要进一步深化院校合作共建,充分利用“法学院+法院”专业力量,打造法治人才培育新模式,落实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洪山实践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洪山区法院和平法庭宣传片《“枫”从岛上来》,并听取了和平法庭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