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司法救助案件被救助人陈某的母亲邱某某专程来到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向控申部门全体干警表示感谢,并送来一面写有“不忘初心为人民 心系群众办实事 为民解忧暖人心”的红色锦旗。
2023年8月,家住大冶市的陈某回到鄂州市梁子湖区的娘家,因情感问题与随后赶来的丈夫王某发生争吵,被王某故意伤害致重伤。案发后,陈某住院需要巨额的医疗费,两个年幼的孩子面临家庭的突然变故,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都受到巨大影响,特别是5岁的雯雯目睹了伤害行为的整个过程,心理遭受巨大创伤。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未检、控申等多部门会商,决定联合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帮扶,为这个家庭争取到最大限度的救助。最终在两地检察院的共同努力下,为陈某及雯雯兄弟申请到司法救助金12.5万元。
为实现对陈某以及两个孩子的帮扶“最大化”,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与大冶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心理学专家对雯雯定期开展心理疏导,并协调民政部门、镇党委政府,将兄弟俩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高了两个孩子的低保保障标准。
“锦旗代表我们对检察院的感谢。感谢检察院在经济上救助了我的孩子和外孙,还协调其他单位一起来帮助我们。”邱某某说。
2024年,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重点围绕困境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救助。今年以来,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共救助、帮扶6名困境妇女儿童,切实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困难。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这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也对未来的工作提出更高期许。接下来,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初心,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实实在在发挥好司法救助“救急纾困”作用,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以实际行动践行检护民生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