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法治频道 > 法治要闻

增殖放流,共治流域生态——宜都市检察院推动非法捕捞案件生态修复实践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6日15:27 来源: 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检察院

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二十余万尾鱼苗奔赴长江的怀抱,它们将在这里安家落户、繁衍生息,为流域生态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为助力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增强群众法治意识,6月4日上午,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宜都市人民法院、宜都市公安局、宜都市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在宜都市天龙湾国家湿地公园共同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普法宣传”活动,督促一起非法捕捞案件的违法行为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案情回顾

本次活动源于宜都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被告汪某和刘某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鱼类资源,对长江流域水生态和水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被告人应当承担公益损害责任。

该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经过一审审理,市法院采纳了该院的诉讼请求,最终确认采取增殖放流方式进行生态损害修复,市检察院、市法院依法进行监督。

现场直击

活动现场,市农业农村局水产专家对鱼苗的种类、数量和品质进行了仔细检查,确保鱼苗无损无病,符合增殖放流各项标准,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相关干警及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分批次将草鱼、白鲢、鳙鱼、鳜鱼等4种鱼苗投放至清江宜都段水域。本次活动共计投放细鳞斜颌鲴20万尾,规格在3至10厘米之间。

此外,两院干警围绕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增殖放流的必要性、流域治理的重要性等多个方面向现场群众进行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的直观方式呼吁社会公众共同守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普法宣传

此次“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督促生态“破坏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不仅有力打击了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使受损生态环境资源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和补偿,也是对长江流域生态的修复实践,促进水域生态系统的平衡发展。同时,让旁观群众对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和感受,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生态资源保护意识,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域、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下一步,宜都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托“三峡生态检察官”制度,坚持“惩罚与保护并重,打击与修复并举”办案理念,实行“专业化办案+精准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探索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和行政监管的融合履职,共同推动宜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共进。(通讯员杜佳琳)

【责任编辑:张扬】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