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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进行时 | 以案说法,维权有道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6日21:00 来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消费没经验总“踩坑”

坑坑不一样

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

让我们通过下面2个小案例

学一学维权“小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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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泡水车”怎么办?

二手车因价格低、性价比高等优势,受到不少消费者的青睐,但由于信息不对称,二手车交易也存在诸多隐患和纠纷。下面案例中的小吴就一不小心买到了“泡水车”,今天法官就通过小吴的案例来讲一讲如何在购买二手车的事情上“避雷”。

基本案情

小吴在某二手车交易市场看中了一辆小轿车,价格为4.7万余元,现场验车无误后,当日将购车款转给了老周,并办理过户登记,随后支付车辆装修费和保险费。但后来该车辆经常出现一些小毛病、导致维修不断,小吴因而怀疑该车辆为泡水车,经查询保险理赔记录,确定车辆系泡水车。小吴认为老周存在合同欺诈行为,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车辆的买卖合同,判令老周向其返还购车款并赔偿车辆装修费和保险费损失。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本案中,小吴在微信聊天记录中曾明确表示不要泡水车,现查明案涉车辆确系泡水车,老周作为销售者隐瞒车辆信息、未尽告知义务,小吴据此主张撤销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故老周应当向小吴返还购车款,并赔偿车辆装修费和保险费损失。

法官说法

二手车交易存在一些风险,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选择正规的网络平台进行交易。在交易过程中,要仔细查看车辆手续,尤其要充分了解车况及车辆来源,并要求卖方在合同中注明“保证车辆无重大事故、无火灾泡水事故”,也可通过网络查车检测平台自行检测。当权益受侵害时,应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权,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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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网购“萌猫”变“病猫”?

基本案情

陈女士(化名)通过微信视频选购了双蓝色瞳色纯白母猫,双方约定该宠物猫全款7000元,某宠物公司表示“这是只3个半月,疫苗3针,驱虫两次的健康宠物猫”,当日陈女士向某宠物公司转账7000元购猫款。一星期后,陈女士接到宠物猫后发现小猫泪痕严重,并且颜色与约定不符,怀疑是病猫,某宠物公司回复“不会,只是路上比较折腾”。

后陈女士将宠物猫带至宠物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公猫”“年龄5月1天”“患有猫鼻支、疱疹等多种疾病”,检查与治疗共花费2660余元。双方就售后问题多次协商未果,陈女士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由宠物公司承担“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宠物公司向陈女士出售的宠物猫与其通过视频选定的猫咪瞳色、性别不一致,且感染多种疾病,并且也未出具宠物注射疫苗的证明及相关检疫证明,此种行为有悖诚信交易原则,存有欺诈意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构成违约,陈女士主张解除合同、要求某宠物公司“退一赔三”的诉请,于法有据,予以支持。陈女士需要在解除合同后承担返还义务,宠物托运费及因治疗而支出的费用系因某宠物公司违约而造成陈女士的合理经济损失,某宠物公司应予承担,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法官说法

宠物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消费者应慎重通过网络方式购买。如须通过网络购买,应当对店铺的资质、信誉予以仔细考察,要求商家提供相关证照及宠物凭证、健康状况等证明,同时在选购、认购和收货整个购买环节做好证据留痕,确保事后维权有理有据。无论哪种消费途径,商家都要严格遵守公平交易原则,全面、及时向消费者披露宠物信息,一旦构成消费欺诈,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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