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云课堂,名师来普法。10月23日上午,由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普法办、湖北省教育厅共同主办,荆楚网(湖北日报网)、武昌区教育局协办的“好一个活‘法’”——荆楚普法云课堂进校园第四期在武汉市武昌区教育局开讲。39.94万人次在线观看了直播。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双减”改革实施两年以来,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隐形变异开展校外培训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迫切需要健全校外培训监管法律制度。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于10月15日起施行,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本次直播课邀请湖北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青年学者”,现代行政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研究员谭冰霖,进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理解与适用”主题授课。
一起来看看吧!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有哪些亮点?
违规的校外培训有哪些?
教培机构开展哪些校外培训不违法?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类型有哪些?
实施行政处罚时,程序轻微违法会撤销行政处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