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鄂州市梁子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对张某等3人开设赌场案作出判决,因涉案人员全部认罪认罚,且主动退出违法所得,经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张某、王某、李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一万元。
这3名被告人,均为20多岁的青年人,如此大好年华,为何会走到如此地步?究其缘由,都是网络赌博惹的祸。某棋牌APP是一款网络赌博软件,2020年,张某开始在该平台赌博,玩了一段时间后,他发现了一个“发财门路”:为网络赌博平台推广、发展会员可以从中抽头渔利。

张某脑门一热说干就干,先后建立多个微信群,邀约微信好友进群后,再通过“人拉人”的方式壮大队伍,并组织群内人员在网络平台进行赌博。先后发展王某、李某等数十余人,从中获取佣金6.78万元,其他被告人均有不同数额获利。
承办检察官在提审时,几名被告人都表示,最初是参与赌博,后来发现可以通过组建微信群发展下线的方式赚钱,他们认为这样来钱快,不用过多费心,动动手指、点点屏幕就行了,而且觉得在网上邀约人赌博,就像平时喊人打麻将一样,就是玩玩儿,没有风险。
在审查起诉环节,承办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让3名被告人认识到了行为的危害性,积极主动退还赃款,均愿意认罪认罚,经综合考量,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3名被告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小编联想到近期热映的一部电影《孤注一掷》,该影片取材于上万起现实案例,以受害者与诈骗者的双重视角,真实揭露网络诈骗背后的骇人内幕。点击进入一则弹窗广告,将进入万劫不复的网赌陷阱,无数受害者都被稳赚不赔的幌子吸引,最终只得到了妻离子散、倾家荡产的结局。

诈骗链接在信息时代无处不在,其实每个人每一天都在与诈骗信息擦肩而过。天上不会掉馅饼,为赌博平台推广,发展会员获利不会迎来一夜暴富,而是法律的制裁,在任何形式的网络赌博前面,我们都不能“孤注一掷”,不能让违法犯罪分子通过操控牌局来操控你的人生!
检察官提醒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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