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记者从全省检察长研讨班上获悉,今年上半年,湖北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一系列部署要求,研究出台《关于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上下一体、协调联动的组织领导体系,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同履职、共同发力,办理了一大批有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
数据是最有力的证明。
——受理污染环境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535件,其中审查逮捕390件579人、批捕93件149人,审查起诉1056件1540人、起诉399件613人。
——办理涉流域民事检察案件26件、办结22件,制发的6件检察建议和10件支持起诉意见均被法院采纳。办理涉流域行政检察案件217件,提出检察建议201件、已采纳176件。对于办案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注重开展类案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全省办理涉流域公益诉讼检察案件21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磋商1573件、提起诉讼65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衔接转化工作机制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一个个数据的背后,是湖北省检察机关铿锵有力、蹄疾步稳的足音,彰显着聚力中心大局、迎难坚定前行的使命担当。
记者注意到,在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中,该省检察机关注重创新监督模式,提升工作质效。
始终将党建作为永恒课题常抓常新,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进一步强化担当、细化责任。以省院第八检察部党支部和武铁分院、汉江分院分管领导为班底,成立了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组临时党支部,并按长江、汉江、清江等3个一级流域分设3个党小组。通过“1+3+N”工作机制,有力带动全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流域综合治理(清江片区)公益诉讼巡回检察临时党小组、恩施州利川市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全体干警到利川市柏杨坝镇红岩村村委会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长江流域党小组指导武汉、黄石、鄂州、咸宁检察机关就梁子湖、斧头湖生态保护开展调研,总结梳理问题,明确监督重点。汉江流域党小组推动对涉案单位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政策宣讲活动,让以案释法的效果“破层出圈”。清江流域党小组则结合利川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公告牌制度”,组织恩施州检察院和利川市检察院与利川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人大代表、志愿者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优化监督方式是又一实招,采取“属地检察+交叉检察+巡回检察”的方式开展专项工作,形成上下一体、指挥有力、协作密切、运转高效的办案格局。全省检察机关做实属地检察,因地制宜、找准切口,开展特色“小专项”,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建始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广润河污水直排、未实行雨污分流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长江流域巡回检察组组织开展磷石膏污染防治专项,推动长江船舶污染案由“一案一事”向“类案治理”拓展,得到最高检充分肯定。清江流域巡回检察组指导恩施州检察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公益诉讼检察专项,对全州94家矿山企业的环境治理备用金退还及治理恢复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守护绿水青山。
除此之外,工作中该省检察机关还注重强化数字检察办案思维,积极探索法律监督模型辅助涉流域办案,找准检察监督切入点和突破点。目前,全省正在研发或已研发非法排污、偷漏缴环保税、基本农田“非农化”等20个涉流域治理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模式凝聚治水合力,非法围堰养殖设施全面拆除
恩施州检察院利用环保税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案件线索400余条,立案12件,有力督促税务部门对漏缴、少缴的情形加强监管。襄阳市检察院与襄州区检察院、老河口市检察院两级三院联合研发流域综合治理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从汉江流域河谷两岸10公里岸线河道违建、襄州城区黑臭水体切入,摸排流域治理公益诉讼线索72条,已立案31件。探索中,大冶市检察院利用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公益诉讼模型,推送线索600余条,立案33件,并推动行政机关出台排污管理制度。
该省检察机关通过深化“四大检察”联动、强化跨部门协作、强化跨区域协作等一系列强化协作联动措施,极大地凝聚治理合力。
水是湖北最大的特点,治荆楚必先治水。
该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为抓手,引导全省检察干警做“法治+生态”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持续奋斗者,为加强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助力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作者丨段军霞
编辑丨韦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