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拥有大小湖泊133个,市域内湖泊库塘星罗棋布,港汊沟渠连成网络,水域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33%以上,防汛抗洪始终是鄂州“天大的事”。
2023年6月下旬,鄂州市汛期即将到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压舱石”的鄂城区水域面积近50万亩,水域附近遍布农田民居,一旦发生暴雨洪涝等险情,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将造成巨大损失。
鄂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防汛问题,依法能动履职,扎实做好水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案团队详细了解辖区内河流汛期水位,重点查看河道防洪工程,定期排查河道污染及盗采砂石等问题,日常巡查整治河道内乱扔垃圾的乱象,多措共举保障汛期安全、行洪通畅。
2023年3月8日、4月11日,鄂州市区两级检察机关联合鄂州市水利部门先后在长江鄂州段岸线、长港河全线河段开展全面巡查行动,发现妨碍行洪建筑物若干、非法占地及大气污染线索十余条。鄂城区检察院积极行动,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其中位于杨叶镇长江干堤外侧马家滩林地中的两处建筑物已于6月拆除完毕,行洪危险得到及时解除。
6月20日,鄂城区检察院联合鄂城区水利和湖泊局对杜山镇、长港镇长港河流域及部分支流开展巡查工作,查看了河道周边环境情况,指出存在的妨碍行洪违法情形,建议属地政府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河道防汛风险隐患排查,做好防汛备汛工作。
6月29日,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对杜山镇马河中桥淤泥堆积影响行洪的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发现该桥梁在危桥改建中产生的渣土未及时清运,导致河道堵塞,流速明显变缓,影响行洪安全。该院立刻会同行政主管部门约谈施工单位及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方向步骤,后续将持续跟进,督促其尽快整改,确保行洪安全。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单位全面落实防汛救灾主体责任。在即将到来的“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鄂城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防汛、抗汛中的职能作用,贯彻落实 “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