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的宽大处理,通过在巧巧工作室做志愿服务,再一次加深了我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近日,在拿到梁子湖区检察院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书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
5月15日,梁子湖区检察院组织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4人到东沟镇茅圻村巧巧社会治理工作室开展乡镇保洁、助老护残等志愿服务活动,经工作室考察并给予良好评价。
梁子湖区检察院“不起诉+志愿服务”工作模式为: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前,事先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然后联合梁子湖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室--“巧巧社会治理工作室”,让犯罪嫌疑人成为工作室的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根据案情确定其参与志愿服务的类型、时长和考察期限,待服务完成并考察合格后,再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开展‘不起诉+志愿服务’办案模式,既能让犯罪嫌疑人自我反省,又进行了教育和惩戒,还能警醒他人,增强公众法治意识,真正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梁子湖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说。
今年以来,梁子湖区检察院在检察工作中创新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对接和融入梁子湖区“巧巧社会治理工作室”,成立以青年干警为主体的“巧法心桥”志愿服务队,从接访群众咨询、普法宣传、调处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开展公开听证等13个方面建立双向沟通协作的工作机制,将检察职能的“前沿阵地”向基层延伸。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结合实际扩充社会志愿服务类别,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社会志愿服务有机结合、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有力助推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