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法治频道 > 法治要闻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徐少林调研十堰市法治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0日21:19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王子豪)4月17日至20日,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徐少林率调研组一行赴十堰市调研法治建设工作。十堰市领导高义勇、董奇峰先后参加调研活动。

调研活动现场。代志贤 摄

徐少林一行先后前往十堰市、郧西县、竹溪县、竹山县和房县等地实地调研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座谈交流,徐少林对十堰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做到了“认识到位、工作到位、统筹到位”,行政执法监督模式持续创新,律师“四进”工作扎实深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亮点纷呈。

徐少林要求,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要发挥好依法治市、依法治县这一体制机制优势,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统筹谋划、参谋建议、推动落实、指导督促的职能作用。总的来说就是要扛好“一面大旗”(全面依法治省、市、县),用好“两把斧头”(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建好“三项机制”(问题线索收集机制、案件办理督办机制、考核评价与结果运用机制),实现“四个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和经济效果)。要锚定建设法治政府,以依法行政助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责,竭力服务保障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要加强司法所的建设,保障落实好编制、经费、车辆、办公场所,不断提高街道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是传统业务,传统业务不能丢,要做好做实做硬。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系列重要论述和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加快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 参与和服务共同缔造”和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和满意度。要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有效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邱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