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一份关于追索劳务报酬的民事判决书送至梁子湖区检察院,检察官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案情速递
这场纠纷要从六年前说起……2015年至2016年,蔡某等七人受雇于张某及其经营的某种植专业合作社从事蔬菜种植和采摘劳务,约定蔬菜大量上市时以采摘蔬菜斤两计算工资,一年拖一年,薪酬至今却仍未支付。
2022年10月,梁子湖区检察院到辖区涂家垴镇南阳村孟田铺湾走访调查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宜时,七位平均年龄70多岁的老婆婆们满是委屈向检察官诉说讨薪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希望检察机关介入,帮助讨要欠薪。
“七位老人在寒冷的冬天种植和采摘蔬菜,报酬总共才15000元,拖欠薪酬至今都快六年了,债务人的行为实在让人心寒。”承办检察官说道。
通过走访了解到,七位老人的家庭经济比较拮据,多数属于留守老人。鉴于该特殊情况,检察机关遂引导其通过诉讼途径争取合法权益,同时向七位婆婆充分释明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的职能。在尊重当事人起诉意愿情形下,七位婆婆主动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老人的年龄较大,诉讼能力和举证能力相对来说比较弱,依靠他们自己很难要回报酬,我们不仅要支持起诉,还要联系区法律援助中心,让专业律师代理老人们索要报酬。”检察官皱着眉头说。受理申请后,检察机关立即与区司法局沟通,协调相关法律援助事宜,司法局经研判认为符合援助条件,立即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开展相关指导取证工作。
2022年11月,梁子湖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蔡某等七人追索劳务报酬的诉讼请求,但由于被告某种植专业合作社、张某因经营不善长期歇业,无资产可清偿债务,梁子湖区人民法院为原告七人申报司法救助。
“人民法院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弱势群体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有利于破除执行难困局,真正解决弱势群体的燃眉之急。”承办检察官说道。
下一步,梁子湖区检察院将继续秉承“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能动履职,不放过任何一件“小案”,为构建诚实信用的良好社会风尚贡献检察力量。
作者丨王博杰
编辑丨潘梦羽
审核丨张洪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