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咸宁市通山县九宫山镇发生一起死亡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日13时许,石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通山县九宫山镇排楼村路段时,越过道路中心线与对向黄某驾驶的一辆重型货车相撞造成此次事故。
经初步调查,事发时为阴雨天气地面湿滑,小轿车未降低车速越过道路中心线行驶,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当地公安机关已启动事故深度调查,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特别是雨天驾车行经弯道时,要注意减速慢行,不要急打方向,防止因地面湿滑而导致车辆失控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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