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第四届武汉地区青年法学博士论坛在汉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主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为主题,邀请了18位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等国内985、211高校师生参会并作主题演讲,旨在助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论坛共吸引全国青年法学博士、专家学者及各大媒体近百人线上线下参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栾永玉教授在致辞中说,本届论坛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展开研讨,这是法学青年博士群体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贡献智慧的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中国法学三大体系构建,优化人才培养体系;深化学校教育改革,增强经法管学科融通合力;持续塑造富有学校特色的法治文化;引导青年学子积极主动投身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实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兼国家治理学院院长陈柏峰教授从标识性概念角度阐释了如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术研究相结合作了开幕致辞。他说,当代中国法治已经形成了标示性概念体系和概念群,法治改革和建设的顶层设计规划、理论分析、经验研究是其主要来源。建议广大学子应面向实践展开标识性概念的解析,用学术化和学科化的语言去表达,把对标识性概念的解析置于学术体系、学科体系建构中展开。
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复旦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和浙江工商大学的18位青年博士分别就法治社会建设等议题作主旨发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方世荣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评估中心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张德淼教授,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潘红祥教授到会听取博士们的发言后,作了现场点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徐汉明教授在博士论坛上作总结发言。他说,本次论坛是一次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的诠释推进会;是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科学概念、丰富内涵的理论交流会;是深刻领悟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科学内涵、宏观样态、未来拓展的学术研讨会,论坛成果丰硕。
(通讯员 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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