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周寿江、通讯员吴一帆)9月16日,第四届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武汉举行。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原四级书记员梅华明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梅华明生前留影(家属提供)
梅华明生前系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四级书记员,1968年7月出生,1985年参军,2001年转业至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工作,先后在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纪检监察、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案件管理等部门工作。在从军从检37年中,他先后被授予襄阳市模范军队转业干部、襄阳市检察机关争当“六型”检察官优秀个人,多次荣记个人三等功等。今年1月在该院机关值班值守期间突发疾病不幸逝世,年仅54岁。
梅华明同志因公牺牲后,多位省领导先后看望慰问其家属,指出梅华明同志是退役军人的优秀代表,是基层检察干警的优秀代表,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
省委宣传部追授其为“荆楚楷模”,襄阳市追授其为“襄阳市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市优秀政法干警”。
《湖北日报》于1月18日率先对梅华明的先进事迹进行报道,并于1月28日和2月21日、28日连续刊发人物通讯、追踪报道。
8月16日,省检察院作出决定,号召全省检察干警向梅华明同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