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袁超一、通讯员蔡蕾、吴小菲)9月13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应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范某某、方某甲、方某乙、邓某某诈骗一案,此案系应城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以来,审结的首例涉养老诈骗案件。
庭审
2022年4月1日至6日,被告人范某某、方某甲、方某乙、邓某某在安陆市紫金路菜场、应城市书院街路边的巷子摆摊,专骗老年人。方某乙、邓某某先针对老年人发放宣传单,称凭借此宣传单找方某甲免费领取可治疗各类风湿、关节疼、腰腿疼等疾病中草药。
受害老年人领取中草药后,范某某先用他们事先准备好的白酒、酱油、中药液等混合的液体,谎称为“特效药”涂抹在被害人身体上,后范某某又通过虚假表演“腐蚀硬币”“吐玻璃”的方式,让受害老年人相信被告人等有“特效药”,哄骗受害老年人购买被告人事先用乌鸡白凤丸、姜黄捏制的“特效药”。
四被告人通过以上方式骗取安陆徐某某人民币3000元,骗取应城田某某人民币5400元。案发后,四被告人家属分别退赔徐某某人民币3000元、田某某人民币54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某、方某甲、方某乙、邓某某相互纠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四被告人犯罪情节、退赃情况及悔罪表现,对四被告人均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法。
法官提醒,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养老保健的心理,通过免费赠送小礼品的方式吸引老年人关注,以推销涉老“药品”“保健品”“食品”等为幌子,对老年人群体实施诈骗。针对此类骗局,老年人要学会端正保健观念,从正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常识,患病后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不轻信所谓的特效药、神药、进口药,以防陷入“药托”的骗局。
省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湖北法院将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老年群体的防骗意识,切实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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