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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白纸黑字,法院为啥要判无效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7日14:03 来源: 检察日报

简易听证会现场

7月20日清晨,乌云翻涌、暴雨如注。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该院副检察长王平刚刚坐定,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便递过来一份民事判决书。“母亲的遗嘱白纸黑字写着,房屋由我一人继承,哥哥们都认可,法院为啥要判无效?”

接着,老人说她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问题却始终未得到解决,希望检察院能帮她追回母亲留给她的房子。

王平一边安抚情绪激动的老人,一边迅速浏览老人递过来的材料。问答之间,事情原委渐渐明晰。原来,老人提到的这起遗产纠纷的焦点,是一套承载着兄妹四人成长回忆的老屋。来访的老人年轻时援疆,退休后才返回武汉。母亲怜爱女儿,临终前把房子留给了她。如今房屋动迁,老人却被告知房屋拆迁补偿款并不由其独得,法院还判决母亲的那份遗嘱无效。对于这样的结果,老人实在难以接受。

看完判决书所载证据,结合老人的陈述,王平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案涉房屋性质属于承租公房,因一直未参加房改,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始终属于国有公司,老人的母亲在世时享有法定的居住权。王平据此判断,法院判决并无不当。而来访的老人之所以无法接受法院判决,是因为对自己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及主体地位不理解,而多次信访未得到令其信服的解释而产生的负面情绪又固化了其错误认识。

王平决定把居住权、物权、继承权等法律知识掰开了揉碎了对老人进行详细解释:“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房屋承租权并不具有遗产属性,也就是说,您母亲无权处分公房,所以法院才会判决遗嘱无效。”

“根据武汉市房管局《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公房承租人死亡,新的承租人原则上必须是原承租人的近亲属且拥有武汉市户籍,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他处无住房的近亲属优先。现该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对该公租房居住权人的补偿,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依规办理而并不能依照您母亲的遗嘱办理。”

听完王平的这番话,老人的情绪逐渐平复,进入了理性沟通的状态,但眉宇间却仍旧流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考虑到老人转变观念尚需时间,在场的办案检察官建议现场召开简易听证会,及时化解矛盾、解开老人的心结。

经老人同意,办案检察官邀请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等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听证会上,老人讲述了自己一生的艰辛,谈起援疆的辛苦以及对大家庭的贡献……当内心淤积的委屈与愤懑得到疏解和引导后,老人接受了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案涉房屋属于公租房,遗嘱不能对其作出物权性质的处分,法院判决合法、正确,家庭矛盾应当用亲情去化解。

两名听证员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老人通过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调解组织等渠道与家人充分协商解决方案,弥合亲情裂痕,让生活尽早回归正常。

“今天收获很大。”简易听证会结束后,老人在息诉罢访协议上签名捺印时如是写道。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江汉区检察院今年共组织召开检察听证19场,其中简易公开听证11场,及时解答群众诉求。该案是该院今年通过简易公开听证成功化解的首例民事申诉案件。

“检察听证会对老人而言是一个疗伤的过程,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为她提供表达情绪的平台,对她坎坷的经历给予共情与安抚,对她的良善品德表示高度的认同,并最终为她指明化解亲情矛盾的‘正道’。检察听证不仅是一个法律流程,更是一项有温度的程序,正是这项程序为今天成功化解矛盾构建了不可或缺的场景。”送走老人后,王平对接访过程进行复盘总结,“在处理信访案件时,要时刻保持‘跟信访人站在一起、感同身受’的状态,准确抓住每一个可能劝解成功的契机,把简易听证这项机制的优势尽可能地发挥出来,努力让每一个信访矛盾都能够得到依法妥善化解。”

【责任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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