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行政检察社会治理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质效,更好发挥行政检察在推动省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作用,不断增强行政检察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和复效性。
记者了解到,这6件典型案例具有三个显著的特点。首先是注重将社会治理融入工作大局,按照诉讼内监督和诉讼外监督“双轮”驱动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既坚持穿透监督,通过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实现对法院和行政机关违法的双向监督,又坚持能动监督,对诉讼外行政违法行为依职权开展监督。如,某地检察机关在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的同时,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推动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清查微小企业缴纳保险情况专项监督,优化社保登记制度,对登记注册的企业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健全完善工伤保险缴纳制度。又如,某地检察机关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发现某单位收缴罚款时存在“罚缴不分”的违法情形,依职权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罚没收入罚缴分离,实现罚款缴纳方式网上缴纳,更多便民举措落实落地。
其次是将保护弱势群体与行政检察衔接融合。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民营企业保护、农民工欠薪保护、工伤认定、扶贫项目建设等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利益保护的薄弱环节,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推动“积弱”问题的深层次解决,以“我管”促“都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某地检察机关针对劳动人社部门未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动态监管,导致保单过期未及时续报,无法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劳务公司支付78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人民币2815.56万元,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就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督办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排查,有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护航民生民利。又如,某地检察机关发现扶贫搬迁安置房工程存在非法转包、交付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等情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政府投入资金对扶贫搬迁安置房进行整改,主管单位对全市该类违法问题专项治理,将“三包一挂”纳入日常监管范畴,切实保障群众住房安全。
在办案中坚持综合施策,促进诉源治理是其第三个特点。该省检察机关深度运用大数据,扩宽案源渠道,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通过类案监督、接续监督、联席会议、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形式,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贡献度和影响力。如,某地检察机关针对行政处罚依据不明确的问题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督促主管单位逐级请示,纠正案涉错误的行政处罚。国家部委在规范性文件中明确执法标准,彻底消除规范适用分歧,减轻涉案企业经营风险。又如,某地检察机关结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探索开展行政检察社会治理,对于刑事检察办理的企业合规案件,针对中国银保监会某监管分局存在内控合规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监督其履行行政监管和行政合规职责,促成刑事合规和行政监管的有效衔接,提升刑事合规质效,有效实现社会治理作用。
记者了解到,过去一年,全省行政检察部门共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06件,被采纳302件,采纳率为98.69%。移送违纪违法犯罪线索20件,被立案13件。各地注重从治理角度剖析案件,在办理个案过程中针对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通过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改进工作和完善机制,与法院、行政机关会签文件、形成协作机制69个,向党委人大专题报告45次,向法院行政机关通报情况35次,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实现源头治理。
作者丨刘怡廷 童 达
编辑丨韦 哲
审核丨段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