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继2021年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专项活动后,湖北全省法院启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活动。
湖北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持续深化年”活动以服务市场主体意识更强烈、诉讼服务更便民、审判执行更高效、司法保护更公正为目标,大力提升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水平。
据了解,湖北高院印发的《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十项重点工作任务和举措: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湖北高院将不定期抽查、评议和通报;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建立完善中小投资者诉讼绿色通道;进一步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推进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加强数字化应用,实现营业执照、司法判决、公证书等信息共享,提高财产查控强制执行效率;大力打击“拒执”犯罪,强化“拒执”刑事自诉案件审判工作;大力整治乱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违法违纪行为;常态化开展超标的查封等违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物问题整治;积极探索“执转破”,降低破产企业债权人维权成本;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和考核制度,实行管理人分级;健全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作者:蔡蕾 袁超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