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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检察宣传如何持续发力?具体要求来了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5日16:39 来源: 鄂检在线

11月25日上午,全省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推进会暨2021年培训班举行开班仪式。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新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新闻宣传部门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为主线,做大做强正面宣传,讲深讲透检察故事,为湖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舆论支撑。”冯新华从“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宣传、做好全省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舆论宣传、推进湖北‘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宣传、策划湖北检察宣传新媒体产品、维护检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主导权、加强检察新闻宣传队伍自身建设”等方面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新闻宣传工作主要成效。

据悉,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湖北日报刊发稿件1334篇,其中,头版头条8篇,整版13个,居全国前列。省院新闻处发布微博6759条,微信1800余条,头条号2100余篇,策划推出新媒体作品104件;全省检察机关“互联网+检务”指数居全国前列,省院官方微信、微博分别入选“湖北十佳政务微信”、“湖北十佳政务微博”,官方微博被新浪微博评为“全国十大检察院微博”,为新时代湖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新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对下一步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最高检和湖北省委要求,推动检察新闻宣传高质量发展,冯新华从四个方面提出要求。

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高站位引领新发展。要坚持“三个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做实做深检察新闻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宣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的生动检察实践。要坚持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落实检察环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提高对风险隐患的预警预判预防和涉检舆情科学应对能力。要坚持政治与业务有机融合,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从中敏于发现检察宣传报道结合点,找准报道切入点和着力点。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金嗓子”唱响“好声音”。要深度挖掘,让“理念”入人心,心怀“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围绕检察工作新理念、新要求、新成效等加大宣传力度,将能动司法检察工作的“富矿”提炼成“产品”,将“产品”塑造成“品牌”。要宣传服务大局新成效“强信心”,宣传司法为民新作为“聚民心”,宣传检察感人好故事“暖人心”,引领社会风尚新导向“筑同心”。要多维创作,让“故事”入人心,基于群众视角、检察视角、新闻视角,以朴实的语言、真挚的情感,讲好检察故事。要做好宣传典型,让“英模”入人心,用平实语言塑造“有血有肉”的检察英模形象,扩大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

要坚持为大局服务,以新策划推出强产品。要提前谋划,做好“时”的文章,抓住“时机”,注重“时效”,把握重大活动宣传节点,提前策划,全方位、持续性报道,形成宣传规模效应。要掌握火候,做好“度”的文章,要用足用好“三同步”工作机制,掌握舆论主导权。要明晰诉求,做好“效”的文章,面对不同宣传对象,要拓宽宣传思路、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形式,力争做到宣传全覆盖。要与媒体做好对接,拓宽传播阵地、巧用外脑智慧,不断放大检察宣传效果。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占领“碎片化”阵地,用“短时间”讲好“大道理”。

要坚持谋发展、重自强,以强队伍推动高质量。要整章建制,精细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在全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宣传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分工负责、检察人员主动参与的大宣传格局;严格落实网站、微信、微博、头条号等6项管理制度及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协调工作专班机制。要提素增能,释放活力。进一步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检察新闻人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持续增强检察宣传骨干“脚力、眼力、脑力、笔力”。要用足用好已建的融媒体平台,将物资资源转化为新闻效能,将“零碎”数据整合为精准策略。

省检察院二级巡视员郭清君出席开班仪式。

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刘文孝出席开班仪式并宣读获奖名单。

省检察院新闻处处长段军霞主持开班仪式。

来自市县两级院的8位宣传干警作了经验交流。

武汉市检察院汪光吉作经验交流

广水市检察院朱青作经验交流

襄阳市检察院魏秋晨作经验交流

罗田县检察院王章丁作经验交流

十堰市检察院高先虎作经验交流

仙桃市检察院黄聪作经验交流

黄冈市检察院胡曼李作经验交流

荆州市检察院鲁阳作经验交流

据悉,此次培训班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进行,接下来为期2天的培训将邀请新闻写作、短视频策划、新媒体运营、网络舆情处置等方面媒体大咖为全体学员授课。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部分中央和省级媒体代表、省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机关各内设机构宣传联络员、湖北检察融媒体中心播音组部分成员及新闻处全体人员在省院主会场参会;全省各级院分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新闻宣传部门全体人员、内设机构新闻宣传联络员等在分会场参会。

【责任编辑:胡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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