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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8日22:18 来源: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

11月17日,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年至2020年,全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实施以来,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今年就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决议。

▲10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题调研。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决议》提出,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纳入市属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

《决议》明确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包括: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持续开展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等活动;深入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民法‘典’亮美好生活”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等。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决议》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强调要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农村留守人员以及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决议》还就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

【责任编辑:邱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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