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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红:用脚步丈量公平,用微笑传递正义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9日17:03 来源:

郑小红,2020年全国先进工作者

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11月2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到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法院系统有郑小红在内的20位干警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郑小红,女,汉族,湖北武汉人,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88年11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党的十九大代表。曾荣获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湖北省先进工作者、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

郑小红曾在民意街人民法庭工作了6年,她跑遍了辖区67个社区、30个小商品市场,用脚步丈量公平,用微笑传递正义。

在她的推动下,民意法庭与街道社区形成联调联动机制,推动更多纠纷在诉前解决。

她用自己的真心、爱心、耐心、诚心对待群众,用最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阐述法律知识,用最便捷高效的方式为当事人解决问题,让老百姓打“便捷的官司、明白的官司、受尊重的官司”,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温情、法官的柔情,被群众誉为“微笑法官”。

如今的民意法庭,已成为全国法院系统青年文明号,助力社区积极创建“无讼社区”。

担任民一庭庭长后,郑小红承担的综合事务和管理职责更多了,但她仍然坚守在办案一线,主动承担起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工作。

市民刘某等68人状告区里一家房地产公司违规收取配套设施费,案件办理期间,原告一来就是几十人,郑小红不急不躁,每一次都耐心接待;与此同时,郑小红一次次上门找被告做工作,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被告退还了多收取的费用。

王某是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当事人的家属,不服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结果,无论案件主审法官怎么解释劝导,她都听不进去,一度采取过自杀等过激措施,给其家庭及法院工作造成极大困扰。

郑小红同志在掌握情况后,带着主审法官多次奔赴王某家中看望,热心听取王某及其家人诉求,了解其家庭困境,在全庭开展募捐,并积极联系相关部门为王某争取低保补助,最终感化王某及其家人,王某也表示今后必将依法行使权利,绝不闹访缠诉。

正如郑小红常说的:“要办好一个案子,首先做到的是让当事人把想说的话都说完,他的意见都充分表达了,才可能接受别人的意见”。

郑小红十分注重审判经验的积累和传承,她总是毫无保留地将办案经验传授给年轻法官。在她的帮助下,一批批从象牙塔中走出的年轻人快速成长为亲民、沉稳、干练的“社区法官”。

作为湖北省法院系统唯一的十九大党代表,以及全省唯一的一名列席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的基层代表,郑小红深知,党代表是党和群众沟通的桥梁,自己不仅要带头学习十九大精神,更要将所见所闻、所学所感传递给更多的党员群众。

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郑小红先后到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等开展宣讲活动50余场次。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武汉骤然爆发。郑小红深知自己是党员干部的一面旗帜,是广大党员干部心中的风向标。

2020年大年初一的凌晨,她代表院政治部,通过微信群向全院党员干部发出了一封特别的“家书”,告诉大家“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战士”!

抗疫期间,她坚持双线作战,一边带领干警投入隔离点保障、督促看望下沉社区、驻守医院发热门诊等一线岗位的干警,为他们加油打气,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一边统筹全院力量分配,研判疫情防控常态化与推动复工复产的各项举措,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诉讼服务的影响。

江汉区法院党员干部积极投身社区服务抗疫工作被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报道,郑小红及家人被全国妇联被评为“全国最美抗疫家庭”。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人的一生是短暂的,将短暂的一生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去,一直是郑小红的人生信条。尽管工作中也有过挫折,但郑小红的初心从未改变,脚步从未停歇。

如今,站在新时代的起点,郑小红将继续初心不改、砥砺前行,行走在为人民服务的奋斗之路上。

【责任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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