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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模教育丨审案好比跳芭蕾 需要讲究平衡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9日16:59 来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李莉荣李莉荣,现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她在行政审判岗位扎根耕耘三十年,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同时,肩负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使命,凭着扎实的专业知识、挑重担啃硬骨头的担当精神和娴熟的谈判技巧,成功处理多起疑难和重大影响案件,充分展示了行政法官政治方向把得准、司法使命扣得牢的光辉形象,201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秉持公心论是非

作为中部六省的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武汉正在以“每天不一样”的速度华丽蜕变。与此同时,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大宗土地使用权招投标、房地产市场规范发展等与城市发展息息相关的新型社会纠纷涌入法院,强烈的情绪对立,难解的矛盾冲突,发展遭遇的阻力与阵痛,成为武汉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李莉荣每天都要面对的“功课”。

“李法官,我还没签补偿协议,房子就被强拆队埋了,我一个80岁的老头子,被迫在外地租房子住,你可一定要为我做主啊!”

说话的是张爹爹,2014年初,张爹爹所住的楼栋被划入武汉市某区房屋征收“红线”范围,短短4个月,楼上的四层住户均同意拆除房屋,只剩住在一楼的张爹爹未谈妥补偿协议。为了赶工程进度,征收部门的挖掘机轰鸣着,日夜不停地拆了上面四层房屋,虽然没有拆张爹爹的房,但大量建筑垃圾堆积在张爹爹家的房顶和四周,墙壁开裂,断水断电。为了安全起见,张爹爹于当年7月搬离,投奔远在他乡的女儿。

站在张爹爹家门口,满眼都是瓦砾,李莉荣几乎辨认不出“门”和“窗”。她还了解到,自从房子被“埋”,此后一年多,区政府就补偿问题多次派人跟张爹爹协商,但张爹爹拒绝和政府商谈,市政工程进展受阻。2015年9月,张爹爹将区政府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区政府的拆迁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房屋居住权,并请求赔偿损失。 

区政府拆的是“别家房子”,道理上没错,但张爹爹的困境就摆在眼前,怎么办?

26年行政审判生涯,李莉荣早就练就了一副“平衡术”,她一方面准确适用法律,认为区政府未尽到“注意义务”,损害张爹爹对房屋的合法居住使用权,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另一方面,她主持三次庭审,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意见,核查事实,争取张爹爹及其儿子的配合。最终,关于张爹爹房屋居住使用权受侵害的起始时间和损失、赔偿数额认定等几个焦点问题,双方的分歧不断缩小。

2016年8月,武汉中院判决确认被告区政府掩埋房屋行为违法,限期赔偿张爹爹5.6万余元。判后,政府积极履行了赔偿义务,张爹爹对判决结果和政府的态度十分满意,马上配合政府签署了《房屋补偿协议》,拆迁项目得以顺利推进。区政府负责人对李法官说:“感谢法院对案件的妥善处理!原告和被告在这场官司中获得了双赢,我们赔得合理合法,败得口服心服!”

在李莉荣的参与下,武汉中院行政庭妥善化解国博中心、机场二通道、鹦鹉洲长江大桥、轨道交通四号线、六号线建设中遇到的纠纷,为保障城市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她说:“保障相对人权益与支持地方发展并重,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就好比舞蹈演员跳芭蕾,讲究的就是一个‘平衡’,把两种利益平衡好,最大程度争取双方的理解和支持。”

两年协调定纷争

多年从事行政审判,李莉荣审理了一大批矛盾突出、当事人情绪对立,涉及面广、影响大的行政案件,练就了做群众工作、协调解决纠纷的“硬本领”,在案件中更加注重争议的实质性解决,注重做好“司法为民”的延伸服务。某小区一期200多户小区业主诉市政府土地行政登记案就是一例。

2002年,因开发商临时改变规划,在售楼时承诺一期住户的“24000平米会所,60个独进独出的车位”的地盘上盖新楼,200多户业主联合维权,要求政府归还会所和车库、“严惩奸商”!市委、市政府、省建设厅、区政府等部门组织协调十多次,提出多个解决方案,但都被住户否决,协调难度非常大。

眼看着二期、三期新楼拔地而起,房子卖得红红火火,一期住户难掩愤怒。2008年8月,一期小区业主委员会将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政府给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和颁证的行政行为。一审法院认为政府颁证和登记行为并未违法,驳回了业主委员会的诉请。业主们不服,案子上诉至武汉中院后,分到了李莉荣法官手里,看着这么个“老大难”,李法官深吸一口气,感觉有一场硬仗要打。

李莉荣着手开始调查,但一开局就似乎走进了“死胡同”。各方当事人均认为自己有理,开发商也态度强硬、寸步不让。业主代表万般无奈地对李法官说:“无论官司谁胜谁败,靠法院判决找回失去的停车场,恢复大家平静的生活,都已经不可能了。”可李莉荣没有退缩,她说:“判决案件很容易,可法官不能只判案,不管社会效果,要为当事人真正、长久地解决问题。

为此,李莉荣跑断了腿、磨破了嘴,规划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李莉荣一家家联系,召集政府职能部门、开发商、业主代表坐在一起想办法。近两年时间,仅卷宗中有记载的会谈就达17次。

经过艰苦细致的协调,2010年7月1日,开发商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最终协议:开发商同意在新开发项目内建设60个公共配套车位和物业、活动用房,供一期业主永久使用。开发商还承诺给予业主一些优惠和补偿。业主委员会主任陈某当场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事后,开发商负责人多次向李法官表示“要坚决按协议履行义务”。业主两次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对武汉中院和李法官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工作上,我是一个贪心的人”

面对近年来行政案件井喷式増长,人少案多矛盾突出的问题,李莉荣及其团队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向内“挖潜”上下工夫。针对行政案件同类型案件较多的特点,积极探索“标准诉讼”新模式,对标准诉讼适用的案件类型、审理方式、裁判文书制作等进行探索,缩减了程序,减少了工作量,合理分配审判资源,极大的提高了审判效率。

谈到做行政审判工作的感悟,李莉荣思忖良久才开口:“做行政审判工作,关键就是要把握好平衡,准确找到保护当事人权益和监督行政机关之间的‘契合点',兼顾好行政效率和公平正义两种价值取向。人常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可我恰恰就是一个‘贪心’的人,希望能有更多的案子实现双赢。”

【责任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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