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艳,女,汉族,1970 年8月出生,199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11 月参加工作,法学硕士学历,现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全省刑事审判业务专家。她带领全庭干警戮力奋斗,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工作和重大审判任务,曾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武汉市十大法治人物"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多次带领审判庭荣立集体一等功和集体二等功。
生命不止,正与邪、善与恶的交锋就永不停止! 作为全市重大刑事案件审判庭的主要负责人,王艳年复一年,始终以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充分展现新时代法官不畏艰险、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良好形象。
审慎司法忠诚担当
2016 年以来,王艳先后担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刑二庭庭长、刑一庭庭长。她始终筑牢政治忠诚,坚守法治信仰,忠诚履行打击犯罪、捍卫公平正义的光荣使命,在她的带领下,武汉中院圆满完成"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重点工作任务,审结了一批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中她主持审理的"摸狗案",符合民众朴素正义观,弘扬社会正气风尚,有力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治精神和武汉法院担当,2020年入选"两高一部"发布的"全国正当防卫七大典型案例",王艳就此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记者白岩松专访。
刑事审判工作关系到被告人人身自由权利的剥夺、限制,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王艳深知肩上责任重大,在工作中始终把牢关口,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力争将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办成“铁案”。近年来,全市法院依法宣告多名被告人无罪,其中包括多名民营企业家,武汉法院助力市场主体“有恒产、有信心”,打造公正、稳定法治营商环境经验被《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等省、市主流媒体报道点赞。
聚焦重点 攻坚克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作为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艳扛大旗,勇担当,善作为,三年没有一天放松休息过。
在她的组织指导下,全市法院先后建立关口前移机制、涉黑恶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机制,挂牌督办、领导包案、下沉指导机制、大要案专班办案机制、黑恶案件周报、通报、督办函等工作机制。先后审结了廖某林等27 人把持基层组织涉黑案、全国首例"黑中介"、全省首例"车辆套路贷"、暴力敛财逾 14 亿元的丁某红涉黑组织等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在社会上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舆论声势。
2020 年1月,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原有的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在带领干警完成社区疫情防控任务的同时,王艳迅速调整工作计划,涉黑恶案件专班成员坚持白天防疫、晚上办案,确保防疫审判两不误。在监管防疫特别严控的情况下,她迎难而上,周密部署,带领全市法院克服提审难、庭审难,全力推进专项斗争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六清”任务。武汉中院刑一庭被评为武汉市"政法战线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事迹被《人民法院报》整版报道。
率先垂范冲锋在前
王艳把重点案件攻坚作为深化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坚持亲自抓在手上、亲自上阵办理。"5+2""白加黑"是她工作中的常态和缩影。
在扫黑除恶的战场上,她走遍了全市15个基层法院,主动担任全国首例“黑中介”任某卓涉黑案、全市涉案金额最大的丁某红涉黑案两案的二审审判长,倒排工期,日夜奋战,圆满完成审判任务,与合议庭成员共同完成了近 80 万字的审理报告和判决书。
王艳常年带病坚持工作。在指导某区法院审理的王某武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期间,她带领专班刚进驻区法院,不料右脚意外摔伤,但她强忍着剧烈的疼痛,拄着双拐全程跟进案件、连续三天现场指导庭审活动。最终,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王艳却因为脚伤没有得到及时治疗和休息,留下了后遗症。庭里从军队转业的同志感叹:“王庭长不是军人,但是她身上有军人的狠劲、拼劲和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