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检察院检察长黄德胜(左二)与办案组讨论“套路贷”涉恶案疑难点
竹溪县检察院检察长刘青华(右三)看望因案致贫的王某及家人
十堰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学武(左二)到市人民医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室调研
(蒋长顺 余硕)从“批案”到“办案”,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检察长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直接办案、带头办案,发挥表率作用,已是湖北省十堰市检察机关的“新常态”。
数据显示,2020年,十堰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3056件,占员额检察官办案量的33.6%。
主动认领“大要难新”案
“在疑难复杂案件突破上,就像医疗专家处理疑难杂症,检察长直接办案有着科学组织、精准研判、及时决策、鼓舞士气等独特作用。”十堰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学武说。
2019年9月,一起强奸、猥亵儿童抗诉案分到了李学武手中。十堰男子黄某系某培训学校老师,他利用暑期辅导的机会,在培训学校教室等地多次猥亵女童小娟(化名),并对小娟实施了一次奸淫。
本案涉及对未成年被害人负有特殊职责的培训人员,且被害人时隔3年才报案,难以采集嫌疑人实施强奸的直接证据,办案难度较大。审理中,嫌疑人辩称仅在培训中心教室内,两次对被害人实施猥亵,对检察机关指控其“强奸”“多次猥亵”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
李学武接手案件后,详细查阅了案卷,通过查看询问未成年被害人的同步录音录像、现场取证,全面展开查证工作,并多次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通过大量取证,发现被害人陈述被性侵的经过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因此,对嫌疑人的辩解不予采信,于是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向十堰市中级法院提起抗诉。
2019年12月,李学武列席十堰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此案,会上,他针对该案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问题发表了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抗诉意见,二审改判嫌疑人黄某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同时,判决其自刑罚执行完毕日起三年内,禁止从事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及相关职业。
“优秀的检察官是重大疑难案件‘喂’出来的。”李学武说,十堰市检察机关建立“大要难新”案件甄别机制,由院领导主动认领重大疑难复杂、本地区首例或新类型案件,为全体检察官带好头、树标杆,从而带动整个检察队伍提升能力水平。
扑下身子作表率
411本案卷、200多本账簿、346个被害人、1.13亿元涉案金额,这些数字,都让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检察长黄德胜一刻也不敢放松。
这是一起“套路贷”涉恶案,由于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案情较为复杂,张湾区检察院成立了以黄德胜为主办检察官的专案组。在分析200多本银行流水、审查60余起犯罪事实后,黄德胜带领专案组完整还原了“套路贷”的全过程。
2014年10月,犯罪嫌疑人范某斌建立网络借贷平台,以高息利率引诱社会公众投资,同时非法发放高利贷,为加强对放贷资金的管理,还招收社会人员成立了信贷部和贷后催收部,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借助诉讼、公证及软硬兼施索债方式,擅自过户或出售借款人房产,以达到非法占有目的的放贷套路。
通过专案组不断夯实相关证据,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构筑起了扎实的证据链条,最终1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
“检察长首先是一名办案检察官。”黄德胜说。
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是贯彻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应有之义,不能只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更要落在实际行动上。检察长扑下身子,以真实的办案体会和来自一线的办案经历,积极思考研究,树立榜样,才能让检察改革的目标更加精准落地。
纾困解忧做群众的暖心人
2020年10月20日,十堰市竹溪县检察院检察长刘青华来到因案致贫的王某家中,为他们送去司法救助金。
王某一家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因多年前的一起意外事故被人恶意报复,致使王家兄弟两人身体严重受损,丧失了劳动能力,但由于没有得到有效赔偿,导致后来成为了建档立卡贫困户。
掌握这一情况后,刘青华立即到实地走访调查。王某的母亲系农民,已年近七旬,其父亲早年因病去世,母亲独自一人将兄弟俩拉扯大,原本全家的希望全部都寄托在兄弟两人身上,却因案件的发生让全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经初步审查,刘青华认为像王家兄弟这样的因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建议给予王某一家司法救助。接到申请后,刘青华多次与县委政法部门沟通,协调救助资金,积极争取尽快将救助金落实到位。
“司法救助工作,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刘青华表示。
检察长带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在办案、接访过程中对因案致贫、因案增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依法予以救助,使国家司法救助成为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的“民心产品”。
记者了解到,十堰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领导带头直接办案作为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公信力的有效途径,围绕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办理信访、司法救助、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10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