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天门法院坚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自觉践行司法便民利民宗旨,“一站式”建设提档升级,全面推进案件快审快结,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非常感谢陈法官和两位调解员,不仅帮我们节约了诉讼成本,还快速地帮我们解决了问题。”拿到司法确认书的原、被告对天门法院速裁团队和天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高效、耐心的工作表示感激。
原来,这是一起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医疗纠纷案件。4月15日,患者宋某和天门某医院在医调委的主持下,就双方申请的医疗纠纷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现场向天门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案情简介
2017年9月8日,宋某骑电动自行车意外造成右下肢摔伤,当天被送往天门某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右胫骨上端粉碎性骨折”。该院为宋某进行了右胫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术后,宋某切口渗液,患处肌肉、神经、血管坏死。此后三年,宋某辗转多家医院住院治疗,身心俱疲。经武汉中南医院诊断,宋某患上“右胫骨慢性骨髓炎”。
宋某认为,其右腿患上慢性骨髓炎,是由于天门某医院在术中的过错。
在多次与医院协商赔偿未果后,宋某向医调委求助。医调委组织双方调解,初步达成统一意见。但宋某担心医院不按时履行赔偿义务,医院担心宋某拿到赔偿款后继续纠缠,双方迟迟不能签订调解协议。
为打消双方的顾虑,医调委邀请天门法院速裁团队介入调解。法官陈浩向医患双方释明,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如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且司法确认是非诉程序不需要收取诉讼费。
顾虑打消后,宋某与天门某医院在医调委的组织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当即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官陈浩与法官助理刘超在调解现场开展司法确认,经内容审核,认为这份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裁定协议合法有效。事后速裁团队进行电话回访得知,天门某医院已向宋某支付了全部赔偿款。这起三年多来的医疗纠纷终于画上完美句号。
“现场司法确认”是天门法院推进“一站式”建设提档升级的重要举措,基层调解组织主持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向天门法院申请现场司法确认,天门法院收到申请后,派出法官“上门服务”,就地开展司法确认,实现司法确认的快立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