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法治频道 > 法治要闻

服用16支藿香正气水开车 男子被判危险驾驶罪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5日17:48 来源: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吴求 焦雯雯)藿香正气水是很多家庭的常备药品,喝了藿香正气水后驾车,怎么就被判危险驾驶罪呢?近日,湖北省恩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因过量服用藿香正气水的醉驾案获得恩施市法院判决支持。

黄某嗜酒多年,后因身体疾病戒酒,但养成了服用藿香正气水以缓解酒瘾的习惯。去年10月21日,黄某服用16支藿香正气水后,驾车行驶至凤凰大桥遇民警查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酒精浓度为215mg/100ml,民警遂将其带至医院抽血送检。经鉴定,送检的黄某血液乙醇含量达169.8mg/100ml,确定其为醉酒驾驶。

案件移交至恩施市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就有关问题查阅资料,发现黄某长期大量服用的藿香正气水使用说明上明确载明其酒精含量为40%至50%,饮用后不能驾驶机动车辆。检察官认为,黄某明确知悉其服用藿香正气水有酒后反应,案发当日仍在大量服用藿香正气水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乙醇含量高达169.8mg/ 100ml,其行为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该案在恩施市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黄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责任编辑:张扬】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