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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拖延办案?“黄红牌”警告!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3日17:20 来源:

“我公司案件余款已汇入贵院案款账户,请查收。” 青山法院执行干警房翰申念完短信后,终于松了口气。一个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32天,并获得双方当事人认可,是如何做到的呢?

据了解,为保障当事人的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青山法院执行局推出审限督办“黄红牌”制度。其核心为“两汇报”“两调度”“两督办”“红黄牌”。执行期限超过120天以上,由执行局局领导约谈承办法官,执行法官约谈法官助理、执行员;执行期限剩余30天以内,执行指挥中心将有关案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督办;执行期限剩余10天以内,承办法官团队将被给予“黄牌”警告,责令限期结案;执行期限剩余5天以内,承办法官将被给予“红牌”警告,并在执行局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同时,“黄红牌”警告纳入到年度考核。

“不拖沓,主动作为,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位网友在青山法院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

数据显示,2019年,青山法院执行局共发出黄牌25份。发黄牌督办的25件案件中,所有执行团队均在督办以后2到3天内报结。2019年,青山法院执行局未签发红牌。2020年以来,青山法院执行局未签发黄牌。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不断缩短,从2018年的104.97天,到2019年的91.06天,再到2020年的86.78天。事实证明,“黄红牌”制度实施后,拖延办案的现象得到有效解决,当事人的利益得到大力保障。

2020年,青山法院执行局打破原有的团队模式,还设立了新执行指挥中心,按照“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的原则运行。根据“分段集约”原则的要求,属于执行工作前期必须的流程节点由专人办理,办理完结后再将案件分给承办执行法官。根据“繁简分流”运行模式的要求,收案之初进行第一次繁简分流,可以联系到被执行人的,属于快执案件,由快执团队办理;网上冻结完成后进行第二次繁简分流,能够足额冻结的案件也交由快执团队办理。经过两次筛选后,即完成案件的繁简分流工作。整个流程需要在10天内完成。

2020年青山法院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到位率19.5%,较2019年同期提升3%,有效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目标。

【责任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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