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范凌坡)近日,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组织召开打击长港河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集中送达会,对调查走访中发现的使用禁用渔具“霸王罾”非法捕捞问题向鄂州市农业农村局、鄂州市鄂城区农业农村局、鄂城区杜山镇政府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
“霸王罾”学名“拦河大毫”,民间也称之为“绝户网”,一张近百平方米的大网横亘在河道,过往鱼儿不论大小,皆被捕杀,是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捕捞工具。今年年初,鄂城区检察院对辖区长港镇居民在长港河进行非法捕捞的情况进行调查,共发现3处架设禁用渔具“霸王罾”非法捕捞行为。3月,在开展“回头看”过程中,该院又在杜山镇长港河段发现4处使用“霸王罾”的情况。长港河是连接长江与湖北第二大湖泊梁子湖的唯一通道,更是闻名全国的武昌鱼的洄游通道。
针对在长港河使用“霸王罾”问题,渔政执法部门近年来组织过多次清理行动,但由于执法难度较大,执法力度欠缺等,该流域使用“霸王罾”的违法行为仍多点反复发生。考虑到今年汛期即将来临,违法捕捞行为复发可能性大,为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充分履职,切实保护长港河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鄂城区检察院决定召开此次公开宣告会议。
在公开宣告送达会上,办案检察官宣读检察建议书并现场送达三家行政单位,通过视频和PPT向被建议单位进行检察建议示证和释法说理,对检察建议的目的和法律依据进行详细说明。
被建议单位代表现场签收检察建议书,表示将以此为契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整改,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宣传引导,制定巡查制度,对长港河保持至少每周一次的全域巡查,对发现的非法捕捞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保护长港河生态安全。
参加公开宣告的区政协委员陈艳、倪红梅表示,他们发现,很多群众对于国家禁捕政策还不甚了解,希望与会行政机关做好宣传,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用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人民监督员廖水清从政策落实方面提出两点思考,一是在处理非法捕捞案件过程中要考虑行为人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程度;二是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是否为屡教不改、手段恶劣。
“检察机关的这次监督活动开展得非常及时!我们区人大刚刚完成对长港河的调研工作,正着手制定保护长港河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推动打击长港河非法捕捞的检察建议走在了我们前面,也契合国家部署的长江十年禁捕政策。渔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力量、执法保障方面存在短板,乡镇政府也应当落实河长制度,履行河长职责,担起地方政府的责任,做好政策宣传和线索报告工作。不依法履职尽责就要追责问责!我们要着眼千年大计,呵护百里长港。”鄂城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谢祚杰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