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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益卫士“等”外探索 从不等待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2日11:36 来源: 鄂检在线

2020年7月的一天,时值酷暑,烈日当头,一辆检察办案车辆行驶在郊区的道路上,他们刚刚结束在外地的调研,正在返程的途中。

“停车!”一名检察官突然对他的同事喊道:“走!我们过去看看!” 

只见不远处是焚烧垃圾冒起的滚滚浓烟,旁边恰是高铁。

“不行啊,这浓烟会威胁到高铁行车安全的!”

于是,该检察官迅速拨通了当地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负责人的电话,告知了相关线索,并要求迅速开展调查。

这名雷厉风行的检察官,就是原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王朝阳。

在王朝阳主任生前的同事们看来,出差途中被沿途的“风景”吸引,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小事,因为,对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他从来“不等待”,包括仍处于探索阶段的“等”外领域。

不等待 促成全国第一份

“王主任,已经这么晚了,你们明早再回去吧!”

王朝阳主任一行刚刚结束一整天在黄冈市检察院的调研,该院相关同志一再挽留。

“不行啊!手头还有好几个案子,特别是那个《决定》很快要上人大常委会审议,很多配套工作要做,得抓紧时间了!”

于是他们连夜驱车返回武汉,到家已近凌晨。第二天,王朝阳主任正常上班,案头的第一件事,就是关于他提到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这件事为何让王朝阳主任如此牵肠挂肚呢?那还要从三年多以前说起。

2017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开始实施,在当时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中,明确规定的案件范围只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几个领域,作为立法技术,在法律条文中的列举项之后,有个兜底的“等”字,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不断拓展深化留下了伏笔。

2018年4月,王朝阳调任湖北省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处副处长,分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2019年4月,内设机构改革后,他担任专司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第八检察部主任。

据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高丹介绍,上任伊始,王朝阳主任就组织人员,全面梳理了从2015年检察公益诉讼试点以来全省办理的各类案件,发现了办案中的许多共性问题,“他深刻地感受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来说,当前最重要的事情,是要有相对具体的法律法规依据。于是他全身心投入到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法律效力文件的工作中。”

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里,王朝阳主任带领大家迅速行动起来,多方搜集整理各种资料,提供给湖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专家进行论证,并陪同他们进行多次实地调研,同时反复逐字逐句斟酌修改文稿,最终,促成了在2019年7月《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的出台。

该《决定》明确了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等的具体职责,有效推动解决了调查核实难、线索发现难、鉴定评估难、赔偿金管理使用难等问题,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及其部门主责、人大监督和监察监督及司法监督有机结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大格局。《决定》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的批示肯定,被提名2019年度湖北十大法治事件。

据了解,该《决定》是全国第一份省级人大常委会明确授权检察机关拓展公益诉讼监督范围的地方性立法文件。它的出台,让湖北省检察机关在持续做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基础上,使公益诉讼监督范围的“等”外探索有了更充分、更细致的法律依据。

2020年8月,《决定》出台一周年之际,在湖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研组的《关于<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中可以看到,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等”外探索领域做到了“稳慎延伸”,成果斐然:

在安全生产领域,全省检察机关针对高铁沿线安全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8件,推动违建违占、违栽危树、违法施工、违规堆放等833处影响高铁运营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效解决。全省2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铁路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

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1件,有力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遗址修缮保护、文物保护,推动中华历史文化、文物等珍贵遗产得到更好传承。

在个人信息安全领域,着力消除湖北疫情期间公众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督促疫情期间涉疫信息采集单位依法履职,着力减少互联网领域买卖公民信息等违法行为。

“等”外探索,需要“积极”,也需要“稳妥”。上述每一起案件的基本情况,王朝阳主任都是了然于心的。早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印发《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提出各地的“等”外探索案件都需要层报省级院审批的要求之前,王朝阳主任就创造性地建立了公益诉讼工作周通报制度,他安排专人每周收集整理全省各地的公益诉讼立案、诉前程序、起诉、判决情况,在他去世前已经编发到了第98期。

高丹告诉记者:“这些数据和经验材料,在湖北省检察院的内网上都可以下载查阅。我曾经问王主任,你不设置浏览权限,不担心咱们的先进经验被外省学跑了吗?王主任的想法则非常的开放包容,他认为,越是被同行们借鉴得多,越发证明我们的工作有价值,也才更有动力促使我们奋勇争先。”

不等待 思考交流是常态

“叮铃铃……”

2020年4月的一个夜晚,大约十点多,武汉市检察院技术处的陈默突然接到电话,一看来电人名字,他瞬间睡意全无,抖擞了一下精神,按下了接听键。打来电话的,正是王朝阳主任。

“小陈啊,我刚刚看电视新闻,报道说,有些直播平台对青少年的保护模式流于形式,在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方面做得很不够,你注意到相关信息没?我在考虑,把这个领域纳入监督范围,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等’外探索的一项新内容,想从技术角度听听你的见解?”

陈默是检察机关有名的青年技术人才,早在2018年初,他就凭借掌握的电子证据取证、卫星遥感和测绘等技术配合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多起公益诉讼案件,因而与王朝阳主任逐渐熟络起来。

“王主任是典型的实干派,他谈工作从来都是开门见山,没有过多的客套话。周末和夜晚接到他的电话,其实是家常便饭,因为我们已经熟悉他的性格了,他干工作、思考问题,都是不隔夜的。”陈默告诉记者:“当天晚上的电话持续了四十多分钟,之后王主任又经常来电话、发微信,告诉我们最新的进展情况,他分别与网络信息相关行政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沟通过,了解到具体工作中的许多实际困难,针对行政监督的薄弱点,他更坚定了检察公益诉讼可以有所作为的决心。”

据陈默介绍,王朝阳主任虽然是省院的部门领导,但在与同志们探讨问题的时候,从来不是凭借权威身份施加影响,而是循循善诱,让交谈者自己意识到,公益诉讼领域的有些问题并不是纯粹的技术问题,而是要结合法律与社会现实,才能考虑得更周详。

为了考虑问题更加周详,王朝阳主任喜欢与人交流公益诉讼工作,同志们都说,他是真正热爱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恨不得每一分每一秒都跟大家分享他的工作经验、取得的成绩、新的思路构想。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刘东斌在谈到王朝阳主任时,说:“他是平时和我讨论公益诉讼疑难问题最多的省级院公益诉讼负责人。在‘等’外探索领域,王主任对《安全生产法》修订案中有关公益诉讼的条款、服刑人员领取养老金等问题都有独到而深刻的见解,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

“王朝阳主任经常会给我们检察公益诉讼的宣传报道支招,他及时把全省各地做得好的经验和案例发来,使我们有丰富的新闻素材,而且省院的每一条涉及公益诉讼的宣传报道稿件,他都会亲自审核把关。”湖北省检察院新闻处副处长戴小巍负责对口联系第八检察部,据他回忆,有一次在机关食堂,王朝阳主任与他就一起‘等’外探索案件的报道细节进行探讨,“直到食堂里几乎所有人都走光了,王主任才意识到自己全程一直端着饭盒。”几天之后,他们探讨的成果就登上了《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一篇《检察官走访滚龙坝 湖北恩施:检察建议开启保护传统村落“法治模式”》的新闻报道在朋友圈刷屏。

2020年08月13日《检察日报》第08版视点

“恩施滚龙坝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案是我们‘等’外探索非常成功的一件案子,后来入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恩施州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谭支差感慨地说:“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王主任给我们修改典型案例申报材料,到了晚上十点半,还在给我发微信,说为了锦上添花,要把‘滚龙坝’这个村庄名字的历史再核实详细些。”

对王朝阳主任来说,思考和交流工作成为了生活常态。2021年1月1日,他去世的前一天,还在微信群里与省监察委的同志们探讨,将电视问政里的群众评论内容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新的线索来源,甚至从中拓展更多的“等”外监督领域。

不等待 身先士卒冲在前

在武汉市武昌区,有一栋老楼房,这栋楼的东侧部分居住着58家租户,据他们讲,2020年11月,曾经有一个高个子中年男人跟街道办事处的人员一起,挨家挨户上门给他们做工作,劝说他们尽早清除楼内安全隐患。租户们所说的高个子中年男人不是别人,正是王朝阳。

王朝阳(前)实地查看武汉市武昌区某楼房消防隐患

“这栋老楼的东侧部分,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此,检察机关已经分别向消防、公安、应急管理、街道办事处等行政机关发出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齐磊是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的一名检察官助理,他向记者讲述了,王朝阳主任生前办理的这样一起检察公益诉讼“等”外探索领域案件。

老楼房始建年代久远,建成后又人为改造成东西两个部分,目前做生活居住用途的东侧仅有一条疏散楼梯通道,消防设施也配置不到位。由于该楼地处城市中心地段,租金相对便宜,很多租户是收入较低的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淡薄,不但在楼道内堆积杂物、乱搭乱建,而且生火做饭,导致楼道内墙厚积了大量油垢,一旦遇到明火,很可能迅速蔓延扩大。

“可是,检察建议发出后,问题的整改推动依旧很缓慢。由于历史原因,老楼房的权属和使用权关系比较混乱,再加上很多租户宁愿忍受隐患,也不愿意搬迁,给行政机关充分履职制造了不小难度。”齐磊回忆说:“虽说检察机关是监督者,行政机关是被监督者,但是王主任认为,我们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是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所以,他抽出时间,与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同志们一起,一户一户的上门去给租户做思想工作。”

“王主任办案从不拖泥带水,见相关单位同志们面有难色,于是他就冲在最前面,带头敲租户的门,面对面了解他们搬迁的困难,设身处地帮他们找对策、想办法。”齐磊专门补充道。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起案件暴露的行政管理权责不明晰的问题,王朝阳花费大量的时间查阅《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武汉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中找寻法律监督和行政履职的具体依据,最终,一份详尽的报告出炉,将该案中消防、公安、应急管理、街道办事处各家单位应当承担的职责列得清清楚楚。

“王主任经常跟我们年轻人说,我们要监督别人,就一定要比别人懂得更多,这样才能让被监督的行政机关心服口服,达到最好的监督效果。”齐磊非常遗憾,他跟随王朝阳主任学习的时光是如此的短暂,他说:“王主任的知识面非常的广。公益诉讼是一项新的检察职能,所以为了推动工作,他经常要跟法院、行政机关和组织的负责人面对面沟通,通过给相关单位全员进行授课,增加社会各界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认同度和重视程度。而为了把课程准备好,他自己必须要先把相关知识学透。”

实践工作中身先士卒,理论钻研上,王朝阳主任也是勇闯前沿。12月17日,王朝阳主任去世前的半个月,他应邀参加了武汉市尚信公证处开展的第八期“新知讲堂”活动,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与公证的理论及实务问题》为题进行现场讲解和交流。

湖北省公证协会秘书长、武汉市尚信公证处主任张沫告诉记者这次活动的起因:“《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第六条规定,‘公证机构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就这条规定落地的细节,特别是公益诉讼赔偿款项的提存问题,在全国都属于探索和创新,我们还有一些没完全思考明白的地方,于是就邀请了王朝阳主任来参加交流活动。”

“开始大家并没有抱太高的预期,以为只是公益诉讼制度的简单介绍,没想到王主任不但把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检察机关的职能讲清楚了,而且触及到很多公证实践和理论的前沿问题,他把公证机构怎样参与公益诉讼、如何在调查取证和保全这些环节中发挥更大作用,都梳理明白了,让在场听课的公证人员们都佩服不已。”张沫叹了口气,接着说:“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确实有些异常,王主任讲课的时候总是时不时需要双手撑着讲台,好似随时都有可能摔倒的样子,但当时大家都不知道,他是拖着病躯,来给我们上的‘最后一课’。”

2020年12月17日,王朝阳应邀到武汉市尚信公证处进行交流授课

不等待 硬骨头得啃下来

“王主任,您看咱们能不能撤诉啊?”

某基层检察院办理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在对行政机关提起诉讼之后,来自外部的压力与日俱增,该院负责同志多次来找王朝阳主任,希望能够撤诉。

“不是不能撤诉,而是必须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到位,相关违法情形整改到位了,依法才能撤诉。”

王朝阳主任反复强调,既然已经起诉了,就必须达到法定的情形,才能撤诉,否则检察机关自己就违法了。

他鼓励基层院的同志:“我们搞法律监督,为了公众的利益,该顶住压力的时候一定要顶住,该啃的硬骨头就得啃下来!”

“2020年5月份的时候,有一天晚上,我突然收到王主任发来的微信。”黄冈市黄州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钟清亮告诉记者:“他发现我们院曾办理过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案件,他说,这起犯罪侵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监督相关行政机关,以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

黄冈市黄州区检察院迅速立案,经调查发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装饰工程公司,为了扩大生意,相互交换各自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一万余条,该行为严重滋扰了公民的工作和生活,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当时,有办案同志担心,这个案件的刑事部分是2017年办理的,时间比较久了,此时再来监督行政机关,会不会不太妥?”钟清亮接着讲述:“王主任知道这个情况后,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他说,公共利益无小事,三年过去了,公共利益依然处在受损害的状态,所以必须要把这个个案办好,它将起到推动整治整个行业的规范作用。事情的发展也恰如他预料的,《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各方形成合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有了更好的保障。”

2020年6月19日,王朝阳在黄冈市黄州区检察院调研指导公益诉讼工作

2020年6月,湖北省检察院接到有关单位移送的线索:一段早年建成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输油管线,近年来被多个城市建设项目侵占了土地,且有的建设项目在管道周边野蛮施工,在管道上方行驶重型车辆,在安全距离内明火作业等,造成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相关监管部门虽然开展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些成效,但一直没有彻底解决这些隐患问题。

该起案件所涉关系错综复杂,又跨行政区域,涉及多个房地产项目、工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工业园、景区及道路基础设施项目,涉案主体多,隐患分布广,延续时间长,整改难度大。“当时有人劝王主任说,算了吧!这个事情太麻烦了,简直不知道从何下手,能推就推了吧!但是,王主任主动揽过来,他提出,这样的案子只能由省院自己办理。经报请领导,省院直接对该公益诉讼线索立案,成立了办案组,王朝阳主任任组长。”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刘洋是办案组的一员,他说:“王主任有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把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考虑,他曾反复强调,这起案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的载体,一定要把它办好!”

王朝阳主任言出必行,此后的一段时间,他带队冒着酷暑炎热,跑遍了几十处隐患点,逐一走访调查,拍摄现场照片150余张,收集各类书证142份,询问证人并制作笔录8份,对输油管线建设、运行、维护及各个隐患点的具体情况做到了了如指掌。

刘洋指着王朝阳主任生前的工作笔记,向记者透露:“其实,承办社会关注度这么高的案件,压力是很大的,他总是说,我们要把相关法律法规吃透了,可千万别把案子办错了。王主任翻阅了大量资料,像《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这种普通法律人可能一辈子都碰不上的法律法规,相关的法条他却已经熟烂于心。”

正是凭借这样的积累和底气,他先后5次召集相关单位座谈,认真倾听各方的分歧和顾虑,设身处地帮忙想办法,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问题,提出了诸多非常有建设性的建议,使检察机关的监督行为得到了被监督单位的理解和支持,运用法治手段彻底解决问题已经成为各方的共识,为最终消除危害公共利益的安全隐患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王朝阳主任的积极带领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出台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等”外探索领域案件228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978件,起诉36件,成绩在全国名列前茅。在王朝阳主任“从不等待”精神的引领下,全省检察公益诉讼“等”外探索工作必将打开一片更加广阔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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