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法官帮我追回了6.6万元货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你们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态度让我们老百姓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和司法的温暖!” 近日,邓女士催讨五年未果的一笔货款终于到账,她对法官激动地说。
邓女士原经营一家小店面,2015年开始陈某在邓女士处赊购货物10余万元,因双方较为熟悉,陈某分批偿还了部分货款并对剩余货款出具了欠条并承诺到期偿还。到期后,陈某未按约履行,邓女士一直催讨未果,十分烦闷。
2月5日,邓女士到荆门市京山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邓女士的申请对陈某的银行账户实施了冻结,新市法庭法官汪烊迅速启动快审程序,通知当事人到庭进行协商,陈某对拖欠货款的实施予以认可,法官便向陈某讲明了其拖欠货款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督促其自觉履行偿还义务,迫于法律的威慑,陈某最终表示愿意偿还货款,法官组织双方签订调解协议,陈某同意偿还邓女士货款及利息6.6万元。
为确保当事人尽快拿到货款,快审团队当天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随后法官带领书记员第一时间前往银行,督促陈某将6.6万元货款汇到了邓女士账户。
来源:京山法院
编辑:龚卓越
核稿: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