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
美丽家园
离不开法治的倾力呵护
2020年
市法院聚焦 “两不愁三保障”
审理贫困人口就业、医疗及社会保障
扶贫产业开发、农村土地流转等民事案件501件
为涉扶贫领域案件的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9.2万元
严厉打击涉贫涉农领域违法犯罪9件11人
快速返还扶贫领域涉案财物
促进国家惠民利民政策落实
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
责令复垦被毁损土地
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市法院严把审判质量关,坚决打击涉农涉贫刑事犯罪。
修电站
建厂房
脱贫4年后
集体年收入从不足5万
到2020年逾30万元
贫困户人均年收入从不足3000元增长到1.4万元
武汉市蔡甸区刘集村在市法院驻村扶贫工作队持续帮扶下
奔向致富路
疫情期间,市法院两次发动300余名干警,帮助蔡甸区刘集村5户
贫困户、22户相对困难农户,销售蔬菜近8000斤。
市法院帮助刘集村修建的60千瓦光伏太阳能电站,每年为村集体增加收入约10万元。
对口扶贫5年间
市法院帮助23个贫困村制定脱贫计划170余份
谋划致富“点子”200余条
实现48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脱贫
保障绿色发展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责成因非法捕猎黑水鸡被判处刑罚的李某
设置环保展板
在省级媒体公开认错
让“野味捕猎手”
变成“生态宣传员”
2020年10月17日,因非法捕猎19只国家级保护动物黑水鸡而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告李某,依据市法院判决,在新洲区某林地(案发地)架设生态保护主题展板。
保护大江大河
严惩在长江白鳍豚国家自然保护区非法电捕鱼的犯罪团伙
依法打击非法采砂犯罪活动
江夏区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经验作为
湖北“法护绿水青山·大江大河”的唯一代表
被最高法院专题推介
2020年12月8日,彻底铲除“湖霸”曾玺涉黑团伙后,江夏区法院法官在拆围湖区做回访。
2020年9月22日,江汉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长江洪湖段水域实施电网非法捕捞刑事案件,四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二年一个月不等。
“罚”不如“教”
教以效化
民以风化
认真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
积极探索“增殖放流”、“补种复绿”、“劳务代偿”等
新型环境公益诉讼责任承担方式
将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
让违法者既承担刑事责任
又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
依据一起非法捕捞公益诉讼生效判决,3名被告人在被判处刑罚的同时,还需按捕捞量的4倍往长江补偿投放鱼苗。2020年7月1日,硚口区法院干警协同检察院、公安、渔政等部门参与投放鱼苗,推动水域生态尽快得以修复。
完善公益诉讼审理程序
进一步降低公益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门槛
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依法支持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的
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5件
2020年11月17日,硚口区法院远程视频庭审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助推生态保护共建共治
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检查和立法修订
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
在风景区、山河湖泊等重点区域开展生态法治宣传
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及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通讯员:王田甜、张馨文,照片提供:辜子琦,武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