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
《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
将“推进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定为重大改革任务
同年12月
全国人大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武汉等20个城市的中、基层法院开展改革试点
2020年8月28日,召开全市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第二次“双月”例会。
“所当乘者势也,不可失者时也。”
市法院党组直面时代课题
敢闯敢试
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秦慕萍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明确5项改革内容牵头部门
先后22次试点工作推进会议
制定“1+5”试点方案及实施细则
起草12种诉讼文书样式
设置33项绩效考评指标
在全国率先出台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适用情形的规定
努力构建公正、高效、低成本的“武汉模式”
2020年8月14日,武汉中院院长秦慕萍(居中者)调研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小额诉讼
示范庭审、案件要素表、令状式判决书……
武汉法院紧盯改革宗旨和要义
在“简”字上做文章
力促“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67684件
平均审理期限58.05天
青山区法院“小额诉讼助理”为来立案的市民讲解小额诉讼流程。
构建“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
在全市13家区法院设立“立诉调对接”审判团队
将工会、律协、商事调解组织、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及律师、心理咨询师纳入调解组织(员)名录
全年诉前、诉中调解化解纠纷30540起
让当事人以最低的诉讼成本
获得最快的权益保障
2020年8月10日,汉阳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当庭调解结案。
对内服务审判,对外便民增效
努力打造“智慧法院”3.0版
“一中心、六平台、十八个应用系统”集中上线运行
健全类案强制检索程序
完善智能办公系统
新增在线合议等功能
强化司法大数据运用
为法官办案、审判监管提供便利
“掌上”远程调解。
市法院还出台多项制度
确定电子诉讼基本规则
鼓励当事人自愿选择
电子送达、云调解、线上开庭等电子诉讼方式
截止目前
全市法院电子送达总次数81553次
成功率75.92%
2020年9月15日,江汉法院、江汉区司法局联合举办电子
诉讼签约座谈会,推动律师事务所深度适用电子诉讼。
改革以来
全市法院民事一、二审案件平均办理天数
分别减少13天、11天
武汉法院试点工作连续3次受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通讯员:王田甜、张馨文,照片提供:武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