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法治频道 > 法治要闻

法官6次上门,只为圆一份亲情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2日15:05 来源:

12月30日,市法院执行实施处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吴燕鹏 摄)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张馨文、付倩晨)“感谢法官善意执行,让我们一大家人有了和好的契机。”日前,某执行案件当事人何某特意来到武汉市法院,送上一面写有“一心一意、为民办事、依法办案、快速到位”的锦旗。

2018年1月,何某等7人将亲戚李某告上法庭,因其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屋给六名子女(两位孙辈系代位继承),因房屋拆迁,居住在本地的长子李某被授权代办拆迁相关手续,共获得拆迁补偿款19.6万元以及购买一套80平米还建房的资格。2010年6月,李某用部分补偿款购买了还建房,剩下的钱和房子却拒绝分给原告们,且声称在兄弟姐妹中只有自己家生的是儿子,儿子也生了儿子,属于“三代单传”,拆迁补偿款和还建房理应由自家所得。这引起了原告何某等7人的不满,向武汉某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拆迁利益应作为被继承的遗产,应由李某及7名原告 (2妹妹,1弟弟,妹夫及其子,弟媳及女儿)依法分割。

2018年7月,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李某需向何某等7人支付共计82962元现金,李某对涉案还建房仅享有1/6的份额。判决生效后,李某态度十分抗拒,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7原告于是向武汉某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给付金额不大,还建房也还在,法院介入后,强制执行应该不难,但年近70的李某拒不露面,案件执行陷入僵局。2020年4月,武汉中院将本案从区法院提级强制执行。

中院执行员孙兆松认真研判案情,觉得案子虽然简单,但却是当事人之间的家事,如果强行推进房屋评估拍卖并腾退,案件虽能得以执结,但很可能彻底割断亲情,得不偿失。

“有能力拒不履行,本是法院执行工作打击的重点,但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维护每个家庭的幸福和谐,就是维护社会机体的健康,所以本案不宜就案办案,最好是能让当事人自己达成和解、主动履行。”孙兆松说。

为实现最好的效果,法官助理吴燕鹏一刻没耽误,前往当事人户籍地走访调查,询问街坊邻居,最终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在某小区找到李某。因李某已年近70,对7名“告”他的亲属怨念较深,既不认可生效判决,更不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李爹爹家距中院很远,开车仅单程就需1.5个小时。时值年终,办案结案压力本来就大,工作时间根本不够用,可孙法官和助理吴燕鹏为化解李爹爹心里的疙瘩,硬是利用休息时间,先后6次上门做工作,引导其算好“法律帐、经济账、亲情帐、道德帐”。

“李爹爹的思想稍有松动,我们就趁热打铁,与7名原告协商和解方案。原告们感念亲情可贵,以及法院工作的辛苦与细致,都退让一步,愿意向李爹爹补偿房产份额差价,调解方案很快就谈妥了。”

12月23日,在被执行人家里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并现场履行(吴燕鹏 摄)

2021年1月,李某和7名亲戚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放弃还建房份额并配合完成房屋过户手续,为此,7原告支付李某房产份额差价人民币3.5万元。此外,7原告自愿放弃判决裁定的全部拆迁款份额。双方当事人当场化解矛盾,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张扬】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