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李秀龙)“感谢检察机关不起诉处理决定,现在还迁房项目建设进展顺利……”近日,湖北省荆州市副检察长马俊镠走访某建工集团在建还迁房项目工地时,该市开发区建管中心负责人介绍说。
2018年9月,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还迁房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该建工集团分公司王某了解到信息后,向集团进行汇报。为了中标,王某联系其他3家公司参与围标,并提供技术标模板和报价区间。2018年11月26日,某建工集团顺利中标该项目。
2020年11月1日,该建工集团涉嫌串投标案件移送至荆州市检察院驻开发区检察办事处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发现涉案企业规模较大,涉案人员均系管理人员或者业务骨干,涉案资金高达23亿余元。
“案件办理会不会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冲击?还迁房项目会不会烂尾?是否会造成大量人员失业?不能出现我们的案件办完,结果企业垮了,工程停了的状况。”马俊镠与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工地走访。
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为,涉案人员认罪认罚,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依据“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要求,应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六稳”“六保”,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温度的司法环境,建议作不起诉处理。考虑到社会效果,荆州市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及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领导、发案单位负责人参加。
“这次听证会让我看到了检察机关人性司法一面,既坚守法律,又兼顾情理,更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考量,我们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也要为你们先进的办案理念点赞。”荆州市人大代表赵亚男说。
听证会结束后,承办检察官依法对涉案人员宣布不起诉决定,发案单位负责人对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表示感谢,表示今后一定多在本单位开展法治教育,预防职务犯罪,在经济发展中尽显企业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