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整治”决战决胜、“长效常治”开局起步、“行业整治”动真除患、“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全省法院怀着“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坚强决心,全力攻坚克难,取得了显著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汉江两级法院向黑恶势力亮利剑、出重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
高点站位,“头雁”引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汉江两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院领导和工作专班深入一线安排部署、检查督导,确保扫黑除恶审判执行工作纵深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先后制定“五个一律”、“十项内容必报”、“四先一快”等十余项工作制度,涵盖了院领导包案、毁伞破网、打财断血、办案纪律等各项工作要求,对涉黑恶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全面予以规范。
2018年2月7日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院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在辖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汉江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正式成立。
2018年7月25日
仙桃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反诈禁毒重点整治公开宣判大会举行,依法对一批涉恶刑事犯罪案件公开宣判,敲响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锤”。
2018年9月12日
汉江中院利用“夜校”学习时间组织两级法院干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知识培训。
2018年
汉江两级法院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下足功夫,用足媒介,营造扫黑除恶强大攻势。
2019年4月8日至11日
两级法院共50余名刑事法官参加全省法院扫黑除恶暨修正后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专题培训。
2019年5月23日至27日
汉江中院先后制定印发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四先一快”、“五个一律”、“十项内容必报”等工作制度,全方位规范辖区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执行工作。
2019年12月19日至20日
潜江、天门、仙桃市法院一审公开宣判2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及1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
2020年6月2日至3日
汉江中院工作专班,赴辖区仙桃、潜江、天门法院检查督导“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工作。
2020年9月18日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带队到汉江两级法院调研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听取两级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并看望慰问一线办案干警。
主动作为,汇聚合力
汉江两级法院结合省直管特殊体制和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主动出击,创新作为,积极争取各直管市市委、市政府领导、支持,先后与仙桃、潜江、天门市委主要领导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努力汇聚工作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
2019年11月22日
仙桃法院召开扫黑除恶反诈禁毒专项斗争公开宣判大会。
2020年5月19日
汉江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督办会在汉江中院召开。会议要求,汉江两级法院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有力的实际行动,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圆满实现。
2020年7月18日
汉江中院、汉江检察分院联合组织召开汉江辖区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狠抓办案,提质增效
汉江两级法院全面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工作模式,明确“责任到人、进度到日”工作要求,建立“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案件清结”、“黒财清底”。同时,汉江中院组建2组10人的案件指导专班,对辖区涉黑恶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实行全程跟踪,照单销号,从质量到效率,进行全方位检查督导。
2019年6月5日
汉江两级法院刑事审判暨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在汉江中院召开。会议总结回顾了2018年以来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分析研究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并对下一阶段刑事审判及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019年7月10日
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少林、党组成员、副院长涂新武及扫黑办、刑事审判部门、执行部门负责人深入辖区仙桃、潜江、天门法院检查督导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执行工作。
2020年5月22日
汉江中院召开两级法院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听取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短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2020年10月29日
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少林主持召开推进重点工作约谈会,集体约谈辖区2家基层法院党组班子,通报并分析2家基层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一点明“病灶”、开出“药方”、压实责任。
严格依法,不枉不纵
汉江两级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委、最高法院、省高院关于坚持法治思维、坚守法律底线,严把事实关、证据关,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和“三项规程”的要求,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审结的36件涉黑恶案件中,法院经审理,未予认定黑恶性质9件,做到了“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
2018年8月1日
天门法院依法对天门市净潭乡五条村原村主任石志红寻衅滋事一案公开宣判。2016年至2017年间,石志红身为村干部,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欺压群众,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年1月9日
潜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小钟等6人涉恶案”并当庭宣判。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潜江法院审理的首起涉恶案件。
2019年12月10日至11日
潜江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付琪等31人涉黑案”。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汉江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首例涉黑案件。
2019年12月11日至14日
天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康、吴念念等22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天门辖区首例涉黑案件。
2019年12月20日
天门法院公开宣判熊飞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张康等22人涉黑案。
2020年4月9日
仙桃法院采用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在仙桃市公安局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印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
2020年4月27日
汉江中院对天门熊飞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张康、吴念念等人涉黑案进行二审宣判。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系列案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立案,涉案人数众多。汉江中院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通过视频连线方式进行“云提审”,为案件审判“加速度”。该系列案的审结,彰显了汉江法院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2020年6月9日
汉江中院在天门法院刑事审判庭,采用“云审判”方式开庭审理朱良科等5名被告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抗诉、上诉案。
2020年6月18日
仙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传龙等51人涉嫌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一案。
2020年8月11日至12日
潜江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湖北省公安厅指定侦办、被告人达30人的“舒胜强涉恶犯罪集团案”。2020年8月26日,潜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舒胜强犯故意损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对其余29人判处一年三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追缴犯罪所得。
2020年10月19日至24日
仙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童某某等2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2020年11月10日
天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毛贵祥等10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1月18日,天门法院公开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
2020年11月12日至16日
潜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义兵、李义军等36人涉黑案,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潜江市公开开庭审理的涉黑被告人人数最多的案件,且被指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多达60余起。
2020年11月20日
仙桃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童某某等24人涉黑案及关联案件被告人张某某等51人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罪案进行宣判。
2020年11月20日
潜江法院对李义兵、李义军等36人涉黑案一审宣判,实现涉黑涉恶案件审结清零。
2020年12月11日
天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思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案。12月15日,天门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实现涉黑涉恶案件审结清零。
2020年12月25日
仙桃法院开庭宣判许又龙涉恶案。至此,汉江两级法院已受理的涉黑涉恶一审案件全部审结。
“挖地三尺”,打财断血
汉江两级法院穷尽手段,寻找被执行人财产下落,对包括银行存款、证券股票、保险理财、工商股权、土地房产、机器设备、车辆船舶、住房公积金等财产或者财产性权益进行查控。
2019年9月19日
天门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杨维长等6名被告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一案。为深入推进“打财断血”,该院制作刑事裁定书18份,冻结银行账户62个。
2020年
汉江两级法院在法院门口、诉讼服务中心及各派出法庭张贴公告;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利用法院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官方网站推送相关信息,向社会各界征集“黒财”线索。
2020年6月2日至3日
汉江中院工作专班,赴辖区仙桃、潜江、天门法院检查督导“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工作。
2020年6月24日
潜江法院联合潜江市公安局、潜江市检察院成功扣押涉恶被告人刘某某所有的本田奥德赛汽车1辆。
2020年7月11日
涉黑涉恶案件判决生效后,天门法院迅速抽调精兵强将,组建涉黑恶财产执行工作专班,全面调查涉黑恶案件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依法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扎实推进“黑财清底”工作。
2020年9月11日
汉江法院“黑财清底”专题推进会在汉江中院召开。会议要求两级法院按照最高院、省法院关于黑恶财产专项集中执行行动的部署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穷尽一切措施,想尽一切办法,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执行结案率和到位率实现大幅度提升。
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公开开庭审理和依法宣判、执行,充分彰显汉江两级法院从严从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和信心,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回应了社会公众的关心和期盼,用扫黑除恶的实际成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