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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湖北法院加快推进“案件清结”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5日10:27 来源: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湖北法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为重点,重拳出击,攻坚克难,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9人涉黑案公开开庭审理

近日,襄阳市高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何易恒、张竞仪、张利群、韩云等9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骗取贷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高利转贷罪、虚假诉讼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被告人何易恒与谌某等人注册成立了襄樊市裕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裕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06年,被告人何易恒多次采取滋扰、威胁乃至殴打等方式迫使谌某转让了襄樊市裕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份及资产,并先后注册成立了湖北神农昌贸易有限公司、襄阳骏盛置业有限公司等没有实际运营的“空壳”公司。在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后,2011年6月被告人何易恒又注册成立了湖北裕景担保有限公司。

自2014年,被告人何易恒、张竞仪夫妻二人全面掌控了湖北裕景担保有限公司后,策划并实施了骗取贷款、高利转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活动,先后网罗被告人张利群、陈爱兵、韩云、张朗、李潇、唐军、陈泽等社会闲散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为攫取巨额经济利益,通过暴力、“软暴力”方式讨债,并将所获取的非法经济利益及其他经营收入用于发放组织成员工资、提供组织成员食宿等,维系组织生存、发展。

该组织共实施了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虚假诉讼、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共15起。该组织多次在多家金融机构实施骗取贷款犯罪活动,严重破坏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和贷款制度,在本市金融行业造成重大影响。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为非作恶,严重破坏了襄阳地区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两起涉黑案合并开庭审理

近日,被告人甘俊华等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等罪一案和被告人陈兵等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等罪一案在咸宁市崇阳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因两黑社会性质组织部分成员交叉,两案合并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

一、2000年以来,被告人冯建设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在咸安城区混迹社会。2008年,被告人甘俊华开始高利放贷。2009年起, 为实现放贷利益,甘俊华利用冯建设及其犯罪团伙非法讨债,组织、领导冯建设犯罪团伙陆续实施了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多起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至2014年底,一个以被告人甘俊华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该组织层级分明,人数较多,骨干成员固定,组织成员之间联系紧密,通过高利放贷、敲诈勒索等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牟取非法利益。该组织长期盘踞在咸宁温泉城区,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欺压残害群众,对群众造成心理强制,直接或间接导致多家企业停业或倒闭,造成被害人家庭破裂,妻离子散,在社会上已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咸宁温泉等地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二、2010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冯建设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先后多次在咸安、温泉等地实施犯罪行为,成为具有一定非法影响的犯罪团伙。2014年下半年,被告人陈兵在咸安区筹建歌厅,选聘冯建设为内保负责人,并由冯建设先后招聘内保成员。歌厅装修期间,陈兵指使冯建设等人先后非法拘禁他人,强迫他人完成歌厅的装修,并逼迫他人关停正在其歌厅楼下装修的酒吧。至此,一个以被告人陈兵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该组织层级分明,人数较多,组织成员之间联系紧密。该组织涉嫌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卖淫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7个罪名。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咸宁城区滋生、发展,通过违法犯罪活动,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之中。


作者:张家琪 吴伟

【责任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