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康、通讯员李梦珊)7月29日,老河口市法院依法对王孙喆等16人涉黑案进行公开宣判。首犯王孙喆因犯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7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15人分别获刑3年7个月至12年10个月不等。
王孙喆出生于1992年,初中毕业后就开始混迹街头。2012年起,王孙喆组织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通过打砸等暴力手段,强势进入老河口市地下赌博业,逐步形成了一个成员众多、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的犯罪集团。在组织内,王孙喆被称为“大哥”“老板”,领导、指挥组织成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其他成员则负责经营赌场、管理财务、暴力讨债、维持各方关系、招揽赌客等。
该组织规定,赌场开设期间,组织成员要服从指挥,维护组织利益,赏罚分明,并在犯罪活动暴露后,有组织地组织内部人员包庇顶罪。为壮大组织势力、扩大非法影响,该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或者滋扰等其他手段,先后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犯罪4起、非法拘禁犯罪2起、聚众斗殴犯罪1起及其他违法行为多起。在开设赌场、高利放贷过程中,该犯罪集团采用放贷、收回、再放贷、再收回的循环放贷模式,致多名赌客债台高筑、卖房卖车,甚至背井离乡。被害人徐某因无力偿还赌债,被王孙喆等人多番滋扰,无奈之下只能与妻子离婚,然后辞职离家出走;被害人王某在该组织开设的赌场里一夜输光31万元,被逼出售房屋偿还赌债;被害人涂某因拖欠赌债,被迫卖车还债;被害人许某将40万元交通事故赔偿金全部输光,还欠下大笔赌债,王孙喆派人多次上门,对其肢体残疾的一对双胞胎女儿进行威胁、恐吓。
王孙喆本人无事生非,或因日常偶发矛盾借故生非,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曾因陌生小孩嬉闹声音过大而与小孩家人发生口角,随即纠集组织成员驾车一路追逐、撞击、拦截该小孩及家人乘坐车辆,并最终将车辆逼停。王孙喆涉黑集团为迫使小区居民签订遮光补偿协议,多次带人到本市光年小区采取砸门恐吓、深夜放鞭炮的方式滋扰小区居民。
自组织形成至2018年,王孙喆涉黑集团开设或控制的3处赌场放贷资金交易就达1525.32万元,通过开设其他赌场攫取非法利益达70.4292万元,并将部分获利用于维系组织发展,从而进一步壮大组织经济实力。法院经审理认定,王孙喆涉黑集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在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等方面的规定,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