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对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调度。
该方案着眼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寻找司法工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最佳结合点,提出法院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工作应坚持“八个必须”,要求全市法院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将惠企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八个必须”内容涵盖立案、审理、执行各个环节,突出“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重点,以新诉讼服务中心全面运行和“智慧法院”建设工程为契机,改善诉讼服务体验、优化审判执行流程、加强破产审判机制改革,增强司法监督与公开,着力破解诉讼维权成本高、中小股东诉讼难、破产案件耗时长、生效判决执行难等问题,不断提升司法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为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诉讼服务、执行攻坚、办理破产等5个专项工作推进小组,明确了各基层法院院长、市法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要求全市法院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市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主责主业,把影响营商环境的个案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坚持宏观管理与微观监督相结合。
秦慕萍院长要求,全市法院要准确把握武汉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店小二”服务理念,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市场评价作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作为第一感受,真抓实干,把各项决策部署、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地,为把武汉打造成为发展环境最优、投资吸引力、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最强的城市提供更加优良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通讯员张群力、王田甜)
附“八个必须”:
1. 必须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起诉“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依托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审核、网上交费,全方位提升在线诉讼服务的便利度。
2. 必须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依托信息化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
3. 必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坚持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法律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权利保护平等。
4. 必须严格开展涉企案件风险评估,最大限度地减小司法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5. 必须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对企业经营者、民营企业家慎用“黑名单”。
6. 必须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依法慎用刑事强制措施。
7. 必须有效发挥重整制度的拯救功能,力促企业重生。
8. 必须及时处理企业和群众实名提出的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实行专人负责,100%限期反馈,形成工作闭环。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17000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