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陈倩 实习生张欣然)记者昨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委依法治省办日前下发通知并印发《湖北省法治督察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决定选聘秦前红等466名同志为湖北省首届法治督察员,提高法治督察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新时代法治湖北建设。
《管理办法》明确,法治督察员是省委依法治省办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选聘,履行法治监督、法治调研、法治咨询等相关职责的人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以及符合条件的法治工作人员中选聘。法治督察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受聘期满后自然解聘。
在参与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的法治督察活动中,法治督察员主要采取驻点式督察、主动查询、暗访督察、书面函询、调研式督察以及互联网+督察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法治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将以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名义督促所在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期结束后由法治督察员进行督察回访,确保整改到位。